我市积极贯彻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作
信息来源:监察支队 作者:监察支队 发布日期:2015-12-22 00:00  点击次数: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皖环发〔201546号)要求,我局要求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要结合编制本部门权力、责任清单,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级政府部门“三定”方案,对信访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对本地多发问题进一步细化,制订符合本地特点的“法定途径清单”,在媒体上发布,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布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