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开展省厅领导带案下访案件督查督办
信息来源:监察支队 作者:监察支队 发布日期:2015-12-22 00:00  点击次数:

按照省厅皖环函〔20151275号文件要求,我市对2015年省厅领导带案下访案件认真开展了督查督办,巩固了领导带案下访活动成效, 下一步, 我市继续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环保准入门槛,建立新建项目负面清单和现有项目退出机制,切实促进建设项目转型升级。2、继续保持环境监管工作的高压态势,不断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在现有的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基础上,市、县环保部门将根据日常掌握的企业环保守法情况,探索建立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实行差别化监管。3、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污染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切实维护周边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