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日期:2019-10-29 00:00  点击次数:

各县(区)、管委会环保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我局制定了《2019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3日


2019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机构改革、省级以下生态环境督查执法监测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构建辐射安全监管的新格局,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为核心,推动行政审批再优化、监管水平再提升、应急响应再完善、企业守法意识再提高。

一是推动辐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按照“项目评审规范化、监管结果标准化、监管手段常态化”的要求推动项目评审、安全监管等方面制度建设。贯彻省厅环评文件的内部审查程序,规范项目评审标准。

二是进一步提升辐射应急水平。随机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各县(区)应对辐射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指导各县(区)高标准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今年要确保县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率达100%,推进县级辐射应急监测设备配置。认真开展《池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宣贯工作,把预案解读作为辐射防护知识培训的必备内容。配齐配强市、县两级辐射应急监测力量,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监测队伍。

三是进一步开展扩展核安全文化宣贯。组织县区环保局举办核安全文化宣贯培训班,向核技术利用单位法人讲解辐射法律法规,剖析事故案例,让“安全第一”的根本方针真正渗透到每个辐射工作单位,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

四是进一步规范辐射安全执法监管。把辐射安全执法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部署,按照“源头严管、过程严控、超标严治”的总体原则,做到“大源不闲,动源要稳,药品不超”。根据《池州市辐射安全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实施辐射项目“双随机”抽查监管,完善执法检查与执法监测联动机制,继续推动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对全市宠物医院、牙科诊所、体检中心可能无证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辐射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及时动态调整辐射类政务服务事项有关要求。落实国家环评改革措施,缩减审批事项和时间。做好省级下放和委托事项的承接工作,强化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审批水平。

六是完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积极配合省厅开展辐射监测与执法联动行动,继续完成平天湖备用水源地土壤的采样送样、池州市江口水厂和池州民生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放射性监测的采样送样、陆地γ辐射累积剂量率监测点剂量片季度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