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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8-12
废止日期: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8-12 08:16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8月11日,池州市政府新闻办、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马卫中通报2021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池州市边督边改总体情况、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试点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池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洪峰主持。  


2021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截止到8月9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0.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0.7%;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5.5%,同比下降了7.3个百分点;臭氧浓度为14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13.8%。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对今年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达标规划各项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市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和温室气体清单进行技术评审和验收。开展2020年省级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建立市级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企业名录(12家)并组织实施;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截至7月底,移动遥感检测车累计路检13次,共检测车辆3303辆,超标车辆31辆;制定并印发了《池州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水污染防治工作

1.水环境质量情况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的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2021年1-6月,我市地表水水质指数为3.0210,居全省第一。1-7月,11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

2.重点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全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强化升金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湿地修复。结合“十四五”期间国家地表水监测新的要求,切实强化水质自动站监测预警功能,按日强化自动站水质监测,及时对超标数据进行现场核实,确保境内主要水体水质稳定达标。

规范开展新增入河排污口审批。为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按照过渡期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有关工作要求,从严管控新增入河污染、把好审核门槛。截至目前,共新增审批入河排污口5个,全部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到100%。持续强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完成28个水源地40个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并开展“回头看”。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运用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开展我市2021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增补更新工作,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性监测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备案工作。同时将我市3处关闭搬迁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周边自然村落生活污水收集率、治理率得到提升。截止目前,已完成13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新增1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完成57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强化自然保护地专项督查。启用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我市已利用该系统完成对《2018-2019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线索》和《2020年上、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工作,涉及我市4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共计71个点位。利用该系统完成违法违规点位核查整改情况上报工作。

推动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开展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存转”试点。根据省厅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转运试点方案》的批复,我市第一家试点单位天衢环保已核发经营许可证并投入运营。二推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规范化。我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检查,共抽查34家医疗卫生机构和1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并将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池州市边督边改总体情况

6月21日-7月10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督察期间,共调阅资料3231份;转办信访件19批次共98件,其中来电举报42件、来信举报10件、微信举报46件。从责任单位上看:贵池区41件、东至县10件、石台县10件、 青阳县17件、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1件、九华山风景区3件、市开发区12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件、市交通运输局1件、市水利局1件、市林业局1件。从污染类型看:大气方面61个、噪声方面24个、水方面23个、固废方面12个、土壤方面3 个、生态方面17个、其他5个。涉及自然保护地信访件共7件;贵池区3件、九华山风景区3件、市林业局1件。重点关注信访件10件;贵池区3件、东至县3件、青阳县1件、九华山风景区1件、市开发区1件、市林业局1件。

截止8月10日,上报办结61件,责令55家企业限期整改,立案处罚5家。目前已完成两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市级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和调整整改责任单位征求意见,下步要求各责任单位尽快建立“四项清单”,动态推动管理。

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试点工作情况

(一)工作背景

2021年5月3日,李锦斌书记在铜陵调研明确试点探索“专项环境监督长”制度,实行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点对点、长对长”整改包保责任网。

5月27日,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方案(试行)》。

6月28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的意见》,明确在池州、铜陵、亳州、淮北4市全域推进,其他市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开展情况

监督体系基本建立。各级环境专项监督长陆续到位,市级共设立2名总长、2名副总长、6名专项领域监督长、16名专项行业监督长,市县乡村共落实环境监督长1038名;各村(社区)环境监督员陆续到位,全市共落实专职环境监督员843名、义务环境监督员978名。市、县(区)分别组建环境监督长制工作机构,其中市级增加编制3名,人员已到位;县(区)级共增加编制12名,配备部分兼职人员,目前实际配备工作人员20名。乡镇(街道、园区)均明确了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工作机构,共增加编制58名,人员已全部到位。

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制定《常见生态环境问题分级分类处理处置清单》,梳理出6大类共30个方面生态环境问题,根据62种不同情形,将问题划分为16种轻微类、28种一般类、18种突出类,每种情形均明确处理流程、如何规范填写巡查台账。市环委办拟定《池州市环境专项监督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池州市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巡查问题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初步方案积极征求各方意见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积极打造示范标杆。选择贵池区涓桥镇作为示范点,通过市区镇村四级共同努力、攻坚会商、持续发力,围绕“八个有”建设标准,即“有场所、有牌板、有专人、有设备、有资金、有制度、有资料、有记录”,做到“有型可塑”;围绕制度建设,制定形成7项环境监督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镇、村环境监督长、镇生态环境站、专职环境监督员等职责,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制定村级、环境监督员考核细则,做到“有经可取”,涓桥镇及三友村示范点建设初显雏形。同时,全市共选定24个乡镇作为示范点,目前正加快推进建设,为全市全域实行环境监督长制提供宝贵经验。

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市环委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环境专项监督长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常态化生态环境监督,努力做到生态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各级乡镇巡查队伍、村(社区)监督员全面开展排查,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问题2340个,其中轻微问题2288个,一般问题52个;已完成整改2264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24个,其中轻微问题20个,一般问题4个。

积极推动智慧平台建设。积极借鉴市文明办在线管理平台经验和做法,围绕闭环工作机制,积极对接专业公司深入探讨交流,着力开发一套操作简便、反馈便捷、闭环高效的全程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目前,平台建设方案初稿已基本完成。

下一步计划

认真落实《池州市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方案(试行)》,实行市级顶层统筹、县(区)级组织实施、部门乡镇主打联动推进,12月底前,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环长制与河(湖)长制、林长制等联动形成生态环境监督“一张网”。


答记者问:

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请问对我们基层专职环境监督员有没有什么预期?

        答:好的,感谢提问。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要求,立足标本兼治、突出制度治本,在生态环境监管领域实施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对此,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目前全市共有842名专职环境监督员,为保证监督员体系的稳定性,我们对年龄、学历方面比较注重,以贵池区涓桥镇为例,该镇专职环境监督员平均年龄29岁。22至29岁10人、32至37岁5人、42岁2人;本科1人、大专9人、高中7人;党员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