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徽藏新能源有限公司《池州共享混合储能调频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池州共享混合储能调频电站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池州高新区西区S321省道以西,幸福大道以东 | ||
| 建设单位: | 池州徽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庆禾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 拟审批时间: | 2025年11月03日 | ||
| 项目概况: | 项目用地约30亩(以实际摘地面积为准),计划建设160MW/150MWH共享混合储能调频电站(以国家电网实际并网容量为准)含150MW/150M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和10MW/6min超级电容储能系统及混合储能管理系统EMS;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主要包括新建控制室、配电室、管理区等设施。项目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实现储能调峰功能,超级电容实现电力调频功能。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恢复。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不得扰民。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站界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限值内。 (三)主变选购低噪声水平的设备,确保变电站站界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隔油池油泥、电解液等固废的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转移隔油池油泥、电解液等固废。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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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