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吨莫西小环和57吨2-(4-氨基苯基)丁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吨莫西小环和57吨2-(4-氨基苯基)丁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 | ||
| 建设单位: | 安徽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皖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拟审批时间: | 2025年11月03日 | ||
| 项目概况: | 安徽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吨莫西小环和57吨2-(4-氨基苯基)丁酸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池州东至化工园区安徽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不新增用地。项目依托厂内现有生产车间二北楼、生产车间五,部分生产设备利旧、部分新增,对现有年产50t莫西小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在生产车间五新建年产57t 2-(4-氨基苯基)丁酸生产线;公辅工程依托厂区已建工程,新增供氢站和部分废气处理设施,形成50t/a莫西小环、57t/a2-(4-氨基苯基)丁酸生产产能。项目总投资212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8%。经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12月27日以池工信技术〔2024〕101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主体工程: (1)依托厂内现有生产车间二北楼,对现有1条莫西小环进行技术改造。莫西小环主要工艺包括投料溶解、缩合反应、酰胺反应、氢化反应、拆分反应、还原反应、过滤、减压蒸馏、结晶、离心、洗涤、碱化、分层萃取、水洗精馏等。产能为年产50吨莫西小环。 (2)依托厂内现有生产车间五,新建1条2-(4-氨基苯基)丁酸生产线。2-(4-氨基苯基)丁酸主要工艺包括置换、氢化反应、过滤、减压蒸馏、结晶、烘干等。产能为年产57吨2-(4-氨基苯基)丁酸。 (二)公辅及储运工程: (1)依托现有综合办公楼、控制中心;(2)依托园区供水、供电、供热系统;(3)依托现有循环水系统、制冷系统、制气系统,新建供氢站;(4)依托现有1台40m3甲醇立式固定顶储罐;1台40m3无水乙醇立式固定顶储罐;1台40m3乙酸乙酯立式固定顶储罐;1台40m3甲苯立式固定顶储罐;1台40m3二氯甲烷立式固定顶储罐;2台40m3盐酸立式固定顶储罐;1台40m3液碱立式固定顶储罐;(5)依托现有乙类物品仓库一、甲3,4类物品库、甲类物品库五、综合仓库一。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生产车间二的二氯甲烷废气经管道单独收集后进入1套新增的“二级冷凝+膜分离”装置预处理;含氯化氢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车间现有“膜分离”装置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含氯废气合并依托现有“二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2)生产车间二含氢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新增的2套“二级冷凝+一级缓冲+一级水封”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5)排放;(3)生产车间五含氢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新增的5套新增的“二级冷凝+一级缓冲+一级水封”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3)排放;(4)车间二、车间五产生的其他不含氯、不含氢气工艺废气均依托现有车间废气收集和预处理系统,经管道分类收集后,分质进行“二级冷凝+二级碱吸收”、“二级水吸收”预处理,末端依托现有“RTO+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5)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生产车间六离心机卸料废气各自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各车间新增的1套“一级水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6、DA017、DA018)分别排放。 工艺废气中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甲苯、氯化氢、甲醇、二氯甲烷、乙酸乙酯、氨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RTO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表5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企业边界氯化氢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表7限值;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企业边界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 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水封罐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置换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二期废水处理工程处理,经处理后废水中二氯甲烷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满足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接管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二期废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为750m3/d,处理工艺“芬顿氧化+水解酸化+UASB+水解酸化+两级A/O+MBR”。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釜残、生产工艺废盐、高盐废水预处理废盐、废气预处理冷凝废液、废过滤膜、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占地面积为450m2)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对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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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