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市天堂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祥云路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池州市祥云路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地点: | 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天堂湖新区,祥云大道与昭潭路交叉口东北角 | ||
建设单位: | 池州市天堂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庆禾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受理时间: | 2025年02月24日 | ||
项目概况: | 池州市祥云路初级中学建设项目位于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天堂湖新区,祥云大道与昭潭路交叉口东北角。项目总建筑面积27269.47m2,其中新建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2068.2m2、教学及辅助用房8889.74m2、专用教室5700.5m2、合班教室102.5m2、多功能教室322.26m2、公共教学用房788.2m2、图书室939.78m2、风雨球场2690.32m2、报告厅998.46m2、食堂788.54m2、地下室3980.97m2。学校规模为39个班和3个机动教室。项目总投资为12992.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2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98%。池州市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7月13日以贵发改审批〔2022〕264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07-341702-04-01-296759)。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注重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产生的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用水,不外排;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满足《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施工期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要求;施工期环境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要求;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理,尽可能回收利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 (二)切实加强学校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食堂油烟经灶头上方集气罩负压收集由“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2)化学实验室VOCs、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经实验室内通风橱收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食堂油烟有组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要求;实验室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三)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校园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满足天堂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天堂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校园整体采用建筑隔声,绿化降噪的隔声措施。校园边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实验室废液、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新建,1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按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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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