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废及“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废规范申报登记、贮存、转移、处置等情况;危废经营单位的危废规范申报登记、贮存、转移等情况,危废规范接收、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落实等情况;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手续不全等“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情况。
(二)一般固废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全市建筑(施工)垃圾、生活垃圾、输入性固体废物等堆放和非法转移倾倒情况,废品垃圾(包括电子产品、旧家电等)回收经营点等情况。
(三)工业企业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达标排放、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物料堆场规范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船舶制造污染等情况。
(四)医疗废物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台账制度建立情况、医疗废物收集及临时贮存、转移处置等情况。
(五)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禁(限)养区规划执行落实情况,围网养殖、化肥农药使用等情况。
(六)港口码头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港口码头物料堆场规范化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岸电建设情况,废矿物油及生活垃圾等固废转运情况。
(七)沿江沿河沿湖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沿江沿河沿湖污染源(包括围网养殖、农业种植等)情况,非法砂场整治情况,垃圾等固废乱堆乱放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取水口和排污口等情况;修造船厂污水和废矿物油处理等情况。
(八)旅游景区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旅游景区违法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景区生活垃圾等固废堆放及非法填埋情况。
(九)矿山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矿山开采、破碎、运输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矿业废物无害化处置情况,废弃矿山治理修复情况,利用废弃矿坑非法处置固废情况。
(十)公路沿线污染和道路运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国省干道以及县乡村公路沿线垃圾等固废堆放、固废和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扬尘污染等情况。
(十一)林地湿地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山场、林地、湿地以及自然保护区内的固废非法倾倒和填埋、非法养殖、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情况。
(十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建筑工地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达标排放、管网覆盖和漏损、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等情况,建筑扬尘污染治理、建筑(施工、拆迁)垃圾处置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