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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戴卫东解读《长江池州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19-12-30
废止日期: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戴卫东解读《长江池州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30 00: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4月16日上午,池州市“三大一强”专项行动前线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池州市“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市“三大一强”专项行动前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戴卫东解读了《长江池州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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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3月 31日 ,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提出通过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使我省长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全面整改,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稳固筑牢,生态环境持续改善。4月1日,省委召开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问题“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动员会,会议指出,要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长江安徽段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一体推进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

池州市坚决迅速落实“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市《长江池州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工作,将长江池州段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抓手,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市政府就方案初稿进行研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4月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方案》;4月11日,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方案》。4月15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长江池州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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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目标

      实施“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有效保护我市长江流域生态功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我市问题、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其他类似问题等“3+N”突出问题,稳固筑牢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有效遏制生态环境风险。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全面达标,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国家考核断面比例达到100%,全市黑臭水体总体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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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即:四个“全面”,共24项任务。并根据责任单位职责分工,细化形成72个任务清单。

一是全面排查问题,摸清生态环境家底。围绕“三道防线”,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工业污染、黑臭水体、城镇污水垃圾、固废危废、船舶码头污染和岸线、农业面源污染、自然保护区8个专项排查,采取人工排查和无人机排查相结合方式,实施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并全河段、全天候、全链条深入摸排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4月底前完成,做到问题、点位、责任“三个清楚”,分类别建立问题排查清单台账,全面实行县区、乡镇(园区)、村居(企业)三级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

二是全面整改治理,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和高标准、严要求,紧盯长江干流池州段“3+N”突出环境问题,强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加快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省环委办交办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大治理,全面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全面整治黑臭水体,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深入推进“清废行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9项任务,原则上2019年8月底前所有问题完成整改。

三是全面修复保护,提升生态环境功能。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要求,实施长江岸线绿化提升工程、实施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实施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4项任务,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泊周边划定生态缓冲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造林绿化专项行动,牢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实现长江发展与保护和谐共赢。

四是全面落实监管,守住生态环境底线。以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目标,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2019年底前建立“三线一单”信息共享平台,2020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建立动态巡查机制,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强化专项攻坚行动工作督查,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查,促进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严格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生态保护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以及开发园区等重要区域影响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进行处理,抓住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建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达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