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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环保局 主题分类:
名称: 2018年池州市环境保护局新闻吹风会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11-30 发布日期: 2018-11-30
废止日期:
2018年池州市环境保护局新闻吹风会 
发布时间:2018-11-30 00:00 来源: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 题:

池州市环境保护局新闻吹风会 

地 点:

池州市环境保护局9

时 间:

2018年11月289

发言人:

池州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戴卫东
池州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卫中
池州市环境宣教中心 范革飞

主持人:

池州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卫中

[马卫中]各位记者朋友们,我们开始今天的吹风会。欢迎大家参加池州市环境保护局新闻吹风会,最近各大媒体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了持续报道。我们今天向大家通报一下这项工作落实的进展情况。我们今天邀请到池州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戴卫东同志出席今天的吹风会。本次吹风会大约一个小时,现在请戴卫东局长介绍情况。

[戴卫东]各位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环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广大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今年来,我局坚持绿色发展战略,严把绿色关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快速发展。下面我给大家做一下介绍:

一、蓝天保卫战方面

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围绕“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等工作重点,强力推进燃煤总量控制、工业废气治理、车船废气治理、烟尘污染整治。从今年开始,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了市建成区两台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要求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编制化工、造纸、氮肥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方案,责令废气收集不达标的11家化工企业停产整改,完成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等行业21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持续加强东至经济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将6个VOCs重点整治项目纳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了池州海螺、贵航特钢、九华发电等12家重点骨干企业脱硫、脱硝等设施改造。3368辆黄标车已全部淘汰,全市107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均已结束。认真督促落实港口大气污染防治“八项”措施,共覆盖露天堆场104处,拆除码头堆场物料破碎、筛选设备2处,设置围挡39处,硬化道路堆场34485米,安装喷淋装置741处,设置冲洗设备45台。专题开展了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矿山扬尘污染整治等蓝天保卫战“十大专项行动”,排查主城区周边涉气污染源225个,编制21类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空气自动监测站9个,主城区自2018年春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完成餐饮户环保达标整改270家。截至10月底,我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6.3%;空气优良率为79.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8.3个百分点。

二、 碧水攻坚战方面。

制定了26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按月调度全市水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强化通报预警机制。实行断面水质达标月通报制度,对连续超标或水质严重恶化的断面按月进行通报,督促青阳县针对青通河水质恶化情形进行摸排,深入推进青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了水质会商机制。与住建、水务、港航等部门联合建立水质会商机制,研究水质监测结果,研判达标形势,制定水质改善方案。组织对东至大渡口和青阳县经济开发区进行了现场勘查,全市省级及以上园区均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在线监测设施联网工作。制定了《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方案》,反馈的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余下3个问题将在年内完成。截至目前,水污染防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各国控断面水质较为稳定。

三、净土保持战方面

制定了全市年度土壤工作方案,与县区政府、管委会和重点企业签订了土壤目标责任书,按月调度土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中央环保土壤专项资金使用进展。完成了县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评审、报批及年度环境治理保护中央储备库土壤项目申请,核实并补充涉重有色金属矿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督促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单位按照技术规划开展详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市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已投入10个采样小组台班,847件表层样设计量已完成829件,完成率98%;88件有机样设计已完成86件,完成率了98%;124件深层样设计已全部完成。

四、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迎检工作

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整改任务19项,其中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12项,已完成9项,东至经开区河沟水质超标、河沟截污不到位、卫生防护距离居民拆迁等3项已完成整改,尚未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应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3项,已完成1项(湖泊人工养殖),升金湖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入河排污口整治2项未完成。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已完成的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以及池州市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并根据省整改办要求汇总上报各地开展“回头看”的工作明细表。对照市委、市政府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跟踪督察,针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形成报告上报市委。针对省检查组“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分批对各地进行了交办,及时调度各地整改进展情况,跟踪调度各地的整改进展,按周报送至省整改办。

今年,省委、省政府对我市开展第二轮环保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成立了专门的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抽调业务骨干参加市委督察组,深入各地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互查,摸清问题底数。全力保障省环保督察组督察工作顺利进行,安排专人在省环保督察组驻地联系服务和保障工作,及时搜集整理台账资料,成立专门工作组加强交办件现场核查。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542件信访件全部办结,转交11份督办单,目前均已上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