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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马卫中通报2020年三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5
废止日期: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马卫中通报2020年三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0-10-15 09:42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三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01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截止到10月8日,我市大气环境中PM2.5浓度平均值为2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5%(绝对值居全省第二);PM10浓度平均值为4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2%;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5%,同比上升了17.3个百分点。全市空气质量实现“两降一升”,持续得到改善。


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截至9月底,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中,65蒸吨/小时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率为10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淘汰完成率为100%;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率为50%;省级以上开发区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完成率100%;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累计1327台;老旧车辆淘汰累计210辆;混凝土搅拌站新建或改造除尘设施完成率为100%;工业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完成率为75%;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完成率为10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率为50%;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完成率为76%;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完成率为93%。


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根据安徽省《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皖大气办[2020]7号)文件要求,我市制定并下发《池州市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池大气办[2020] 19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了培训与知识普及和政策宣传。截至目前,完成了13家重点企业和54家涉VOC排放企业的清单建立和管理工作;对1327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编码登记并实施尾气排放动态管理,联合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持续开展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口,均已安装VOC(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做到了排放实时监控、超标自动报警和及时响应处置。6-9月份我市空气优良天数为110天,同比增加了25天,超额完成了生态环境部下达的同比增加11天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全面落实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一是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2020年10月1日开始,水泥行业严格执行我省地方排放标准。二是持续开展VOCs综合治理。三是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02

     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水环境质量情况。2020年1-9月,除升金湖中心点断面外,尧渡河东流、黄湓河张溪、秋浦河双丰、秋浦河入江口、青通河河口、长江五步沟等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均能达到要求,升金湖中心点断面2-9月水质保持优良。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1-8月全省地表水质量排名,我市城市水质指数排名第二,水环境质量较同期呈改善趋势。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一是着力强化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各污水集中处理厂稳定运行。全市5个主要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工作,出水水质进一步提升。二是强化国控断面水质管理。对11个国考断面水质逐日进行监测调度,强化升金湖等重点湖泊水体环境质量管理,对水质出现异常的断面及时联动,督促相关县区进行现场核实,及时消除水环境质量隐患。三是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根据“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基本原则,逐月开展“双向补偿”核算,1-7月全市净获得地表水生态补偿金200万元(8-9月生态补偿情况省厅暂未反馈);四是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020年我市共争取两批中央专项资金1.85亿元,用于支持平天湖水环境整治工程和滨江生态修复在内的7个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


持续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民饮水安全工作,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在测的30个乡镇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目前,全市实际服务人口达千人以上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共48个。其中,实际服务人口达到万人或日供水千吨以上规模水源地36个。经排查存在问题的水源地28个,一级、二级保护区共40个环境问题,主要为交通穿越、生活面源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各县区正在对照排查发现的问题清单进行整改。截至9月底,9个水源地18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改。


下一步工作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水十条”工作考核年。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排查巡查及监测预警,切实减少区域污染排放负荷,确保全市水体质量不出现恶化,顺利通过省政府终期考核。同时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的要求,持续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督促各地在年底前完成全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工作。


03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我市有59个建制村有整治任务,我局已按要求完成资金分配和调减工作。截至目前,各村均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其中有29个村已完成建设,在建30个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青阳县和石台县已完成规划修订工作,贵池区和东至县正在按照指南进行修订工作。我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完成37个,在建5个。2019年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数为71个,已完成70个,在建1个。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三大一强”行动方案要求,我市制定了《全面整治劣V类水体》实施方案,选择殷汇镇牛车河、牛头山镇前江莲花塘和长林村凌姓组池塘三处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试点项目,共投入资金2200万元。目前为止,三个项目均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净土保持战开展情况

开展土壤详查。按时序进度完成对我市123家企业信息核查及我市10家企业入场采样工作,并按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至省生态环境厅。

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及时发布了我市土壤环境重点年度监管企业名单。印发《池州市土壤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并安排中央土壤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性监测。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管理和疑似污染地块信息收集工作。

推进耕地污染防治试点。将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列入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计划治理与修复600 亩安全利用类(中轻度污染)农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以及农场四周的灌溉水系统修复、灌溉水渠内底泥的清挖转运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修复工作。

重金属污染防治总体可控。加强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我市2个减排工程(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铅锌冶炼资源综合回收循环利用项目, 安徽友进冠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气、废水环保设施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已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目前我市重点行业的重点污染物削减量约为2539.538公斤。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一是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分级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今年以来共审批跨省转移固废62批。二是加大医疗废弃物监管。目前全市916家医疗机构均与市医废处置中心签订处置协议。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基本做到48小时收运一次。


下一步工作

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责任监督机制。持续深入排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完成2020年59个建制村整治任务,开展整治成效评估,确保2019年建设的55个、2020建设的59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设施正常运转率不低于85%;“十三五”环境综合整治设施正常运转率不低于75%。

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配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