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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005-0010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10
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10 10:11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陈贤伟先生:

您好!您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高端制造后期处理的产业配套,助力池州工业集群发展的建议(加强电镀产业配套)已收悉,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殷切关怀和大力支持!我们第一时间与您沟通,认真了解您的想法后,安排了专人负责办理落实。目前您的建议已经办结,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重金属减排形势严峻

电镀行业作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之一,需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减量置换”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明确2020年我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目前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的相关措施已经用足,减排空间较小,完成“十三五”及年度重点行业重金属减排任务压力巨大,形势严峻。

二、关于涉重金属产业发展的环境监管举措

一是统筹考虑所有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则,应在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是对全口径清单内的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和工程削减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实的,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实施总量替代的,其替代方案应纳入全口径清单企业信息。三是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一是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整治并完成整治方案要求。根据《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反馈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意见的函》(池环然〔2019〕6号)要求,安徽永晶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池州市九华明坤铝业有限公司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治工作。二是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区域排查重点区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并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区组织工作人员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多方协调联动、多措并举,做到“整改完成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

三、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的谋划

我们始终围绕加快“三优池州”建设、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寓服务于管理,对符合园区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的项目,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力争为项目落地提供最优质的环境服务。同时,对园区、开发区产业配套类项目依法合规地进行支持,促进产业发展形成集聚效应。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将立足发展实际,严格对电镀行业进行清洁化改造,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电镀行业项目,深入挖掘重金属总量减排潜力,争取腾出余量,把总量指标向符合政策要求的产业发展配套项目倾斜,优化营商环境和投资环境,助力池州工业集群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0日

联系人:袁卿

联系电话:0566-202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