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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004-0007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01
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4-01 09:27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王锡山委员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所提的37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组建队伍,完善村规民约,建立环境保护自治制度,进行长期有效管理”问题。2015年我市建立了由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组成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5〕49号)。2016年3月3日,池州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池州市环境监管网格化考核办法》。2019年5月10日,池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池环委办〔2019〕15号,再次明确各县、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目标,突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的理念,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城市,加快建设美好家园。

二是“对达不到排放要求的企业”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切实解决生态环保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对群众信访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逐一现场督察核查,依法处理。严格落实环境违法行为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池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安徽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池环办[2019]79号)文,推进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设园区视频监控系统,构建信息共享、源头管控、快速反应、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20194月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市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指挥部,并印发《长江池州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力聚焦“3+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采取五个一(一图一表一册一群一报)工作法,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合力攻坚的点对点”“长对长责任网,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