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
关于刘俊委员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所提的14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是我院受市局委托,根据省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9〕671号)的要求,我市39家重点排污企业需开展2018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申报工作。我院组织重点排污企业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对重点排污企业的信用评价网上申报进行技术指导,及时调度申报进度,确保参评企业按时完成了网上申报,最终完成了我市所有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申报情况开展初步核实工作。
二是我院受市局委托严格按照《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2019修订)》要求,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开展了我市2018年度21家“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申报培训、审核工作,经企业自查自报、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初核、市局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审查、初评意见及结果公示等程序形成最终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通知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池州银监分局便于实行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
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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