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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005-0010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33号议案的回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28
废止日期:
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33号议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0-05-28 09:25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刘文革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秸秆焚烧难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殷切关怀和大力支持!目前您的建议已经办结,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

2020年,我市PM2.5浓度年度控制目标为35μg/m3,截至目前全市PM2.5浓度为37.3μg/m3如秸秆禁烧工作再不抓好,将会严重影响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2019年,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发现我市每百万亩火点2.02个,超过省政府制定的每百万亩火点数不超过2个的年度目标任务,为此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我市秸秆禁烧工作不力情况予以警示。当前,随着油菜、小麦成熟收割,2020年秸秆禁烧进入攻坚克难、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

二、全方位统筹构建

科学构建机制体系是决定秸秆禁烧工作方向及总体效果的关键,我市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原则,通过筑牢织密“制度、组织、监督、问责”4张网,坚决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为切实贯彻落实“史上最严的秸秆禁烧政策”,2020年5月14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部署了年度秸秆禁烧相关工作,制定印发《池州市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成立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工作,全市积极构建“市督导、县(区、含开发区,下同)负责、乡镇(街道、社区)为主、村(居)落实”的禁烧工作机制,完善“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责任体系。

三、全领域联防联控。

秸秆禁烧工作面广、量大、点多、时长,全市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强化“市、县、镇、村”四级网格监管作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财政、公安、交通、城市管理部门、林业、应急管理、气象、供电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属地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通过建立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定期通报、运转高效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秸秆禁烧信息共享。截止5月26日,贵池区共出动巡查车辆549辆次,出动巡查人员4198人次;九华山风景区严格贯彻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组织常态化巡查,乡镇组织回收农户收割油菜杆约计15吨;青阳县安排督查巡查组进行全天候巡查,按日通报巡查情况;石台县成立3个督查组开展秸秆禁烧督查,对秸秆禁烧监管平台反馈的火点第一时间进行扑灭。

四、全过程保障实施

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是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整体工作注重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通过织密“天地空”立体化监控网,为秸秆禁烧提供有效保障。一是充分利用秸秆禁烧监管平台。全市建成的100处前端热成像高清双目摄像机24小时对各地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监管,平台发现火情及时上报、下发,乡镇巡查员收到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防止火情蔓延。二是健全秸秆禁烧执法机制。全市始终保持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拼劲,保持钉钉子、久久为功的韧劲,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劲,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和“12369禁烧电话举报制度”。全市成立2个督导工作组、12个巡查组,深入田间地头,不间断地开展秸秆禁烧检查巡查。三是实施常态化通报机制。截至5月26日,市禁烧办印发秸秆禁烧通报7份。其中,秸秆禁烧监管平台发现火点58个(贵池区9个、东至县14个、石台县14个、青阳县20个、江南集中区1个);市级巡查组发现火点21个(贵池区3个、东至县1个、石台县4个、青阳县11个、江南集中区2个)。

五、全社会宣传倡导

积极把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切实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在门户网站公示2020年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要点;二是联合池州电信、池州联通、池州移动三大电信运营商拟定编发秸秆禁烧宣传标语20万条;三是督促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干部入户宣传、张贴秸秆禁烧通报、发放禁烧一封信,在主要路段、村设置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

六、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

根据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计划目标任务,要求各县区根据本地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加快构建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的秸秆收储体系网络。2020 年,全市粮食主产区每个乡镇至少建立 1 个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每个行政村至少建立 1 个标准化临时堆放转运点,实现秸秆收储运销网络乡镇全覆盖;非主产区多个行政村联合建立 1 个临时堆放转运点。

七、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

为规范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根据即将出台的《安徽省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明确奖补对象和范围,规范审核奖补制度。继续落实秸秆产业化奖补政策,根据我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对符合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申报政策,当年产业化利用农作物秸秆1000吨以上的企业进行审核、公示、上报,并与次年拨付省、市秸秆产业化奖补资金。

八、落实产业扶持政策

为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一是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加强项目储备,优先安排项目实施;二是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以及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政策,提高奖补力度,扩大奖补范围;三是加强金融支持,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投资支持范围,引导相关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四是强化用地保障,优先安排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秸秆收储堆场、秸秆固化站、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等用地,优化办理用地手续;五是落实税收、电价、运输等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置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大格局中统筹考虑,坚持创新机制,加快推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市场化、产业化,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形成长效机制,减少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程鹏

联系电话:0566-2037079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