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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003-00024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市2019年在大气方面获得了省级生态补偿资金,秋冬季也超额完成了任务,但据悉,今年的一季度,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实施了大气限批,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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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2019年在大气方面获得了省级生态补偿资金,秋冬季也超额完成了任务,但据悉,今年的一季度,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实施了大气限批,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发布时间:2020-03-27 11:13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我市暂停一季度部分涉气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如完成了秋冬季PM2.5降幅目标,则自动解除。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对各地空气质量考核是以2015年数据为基数,我市2015年已达国家二级标准,但随着城市建设,区域大气环境影响,我市可吸入颗粒物(PM2.5)考核任务越来越重;二是虽然未完成考核目标,但我市近年来空气质量仍保持持续改善,2018、2019年共获得奖励或是生态补偿资金约1500万元;三是确保在一季度末解除大气限批,截止到目前,我市2019-2020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23.5%(考核目标为下降0.5%),从目前情况来看,能够解除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一季度大气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