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9年10月29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2019年10月29日23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根据《安徽省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皖气领办〔2019〕6号),经预测,2019年11月7日开始,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我市根据实际,现决定从2019年11月7日14时起解除市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市级II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评估、总结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于2019年11月11日前将限产限排、应急减排、强化监督、执法监管等各项应对措施情况,评估、总结情况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程鹏、施文忠
联系方式:0566-2037079
邮箱:877103087@qq.com
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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