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明星一行赴池州市主城区和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督导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章晓明陪同。
胡明星先后察看了池州市贵池区清溪污水处理厂、池州开发区城东污水处理厂、池州开发区铜冠有色公司、池州开发区九华发电有限公司入江排污口的监管情况,听取了责任单位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汇报,并就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浓度等各项指标和相关技术负责人员进行了认真交流。
胡明星指出,要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主管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他强调,一要加大对入河排污口标识牌信息的维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检查标识牌是否有遗失、松动,标识牌载明内容是否有损坏现象;二要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对监测结果存在异常的排污口要详细监测,对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加密监测频次,及时查清问题成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改到位;三要全面提高“池州市入河排污口可视化监管系统”运用质效,真正实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制度化、常态化、信息化,持续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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