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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304-0002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其它文件】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2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其它文件】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3-04-24 08:28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重点普法内容

共性内容

1. 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宣教法规科)

2.党内法规(机关党委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重点法律法规规章普法责任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办公室

2.《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宣教法规科

3.《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法》、《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水与大气生态环境科

4.《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自然生态保护科

5.《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6.《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监测科

7.《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本单位2023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3月、5月、6月、10月、12月

重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传

根据2023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主题活动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 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3. 开展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

4. 通过以案释法提升执法水平

5. 开展普法宣传文化活动

6.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本单位普法平台

市局网站、微博、微信

分管领导、联络科室

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马卫中

联络科室宣教法规科

联系电话:2044028

普法联络员:喻志友 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