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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306-0003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30
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30 10:15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吴振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公众参与监督机制的建议》收悉,综合日常工作及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池州市共拥有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9个,其中在用水源地5个,备用水源地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9个,其中实际服务人口达到万人或日供水千吨以上规模水源地(千吨万人)39个。贵池区16个,东至县12个,石台县2个、青阳县和九华山风景区共9个。

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取得省政府批复,“三县一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均完成划定。水源地按照要求规范设置了标志标识,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持续治理中。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到100%。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地政府及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工作重点,围绕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三项工作重点,不断筑牢饮用水安全防线。

(一)完善水源地基础信息。市水利局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安徽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前期开展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善了实际供水千人以上规模的49家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基本掌握了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情况,录入“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调查系统”并动态更新水源地信息。

(二)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19年以来省政府部署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攻坚战。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要求对水源地情况进行排查,配合水利部门不断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全面排查各级水源地环境隐患。省生态环境厅及省审计厅分别对县级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开展了检查、“回头看”及水源地专项审计调查。目前,涉水源地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部分乡镇水源地调整、取消取水口,县级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持续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2019年开始,我市将日供水千吨或供水服务人口达到万人以上的(千吨万人)规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做到水质监测全覆盖。共监测指标28项,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1次,每年监测4次,每两年(偶数年)开展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除手工定时监测外,目前县级以上水源地全部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取水口上游同步建设水质预警监测站,乡镇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在不断完善中。根据监测结果,全部在测乡镇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水源地信息均由各地政府按照要求对社会公开。

(四)持续强化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针对水源地保护区较偏远问题,结合地表水国考断面电子围栏建设项目,将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全部设置电子围栏,及时识别水源地陆域及水域保护区内各类钓鱼、游泳等问题并推送到具体责任人,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置。

(五)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科普教育、宣传引导。市教体部门每年制作水源保护、环境保护等科普小视频,积极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校园开展节水系列活动讲座等活动,利用中小学校微信互联网等平台,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向学生宣讲水源保护、水土保持和节约用水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节水意识。市生态环境、水利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爱水节水相关宣传,提高饮用水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周等节点密集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军营、进景区等"六进"宣传节水护水,印发宣传水源地保护宣传海报和手册,增强了公众的节水意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共同营造节水、爱水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全市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环境隐患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形势仍不乐观,仍存在部分水源地规范化管理不到位,部分水源保护区划定不够科学合理、水源规范化建设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环境隐患。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加强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力度,持续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城乡一体化供水、规模化供水的要求,以城乡统筹区域供水逐步替代分散水源,尽可能减少分散、规模较小的取水点。二是持续加强水源地环境执法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举措强化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执法,劝阻水源地保护区内各类不文明行为。对排查发现环境问题进行按照“一源一策”原则实施整治。三是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排查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及隔离设施,对于保护区的边界、人群活动密集区和显眼处未合理设置标识标牌损毁的,及时设置或更换;对于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区域,未采取生物隔离、物理隔离措施或隔离设施损坏的,及时设置或维修。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组织相关县区编报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助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五是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充分利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乡村广播等多种方式进行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常态化宣传,同时利用好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宣传时机,联合水利及教育部门围绕水源地保护开展主题宣讲、征文、绘画评比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多措并举提升公众水源地保护意识,形成良好氛围。

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建议,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为核心,严格按照省、市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部署,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全力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人:陈亚敏

联系电话:0566-2045706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