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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304-0001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20
废止日期: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20 11:24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农业农村局:

陈守法委员在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体系建设。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实施以来,根据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市成立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池州市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对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工作做出部署安排。建立健全调度督导机制,将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纳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调度工作内容,按时调度及时通报,将乡村生态振兴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紧密衔接,统筹实施,一体推进。

二、加快推动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工作。《池州市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农村改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乡村绿化美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等11项重点工作,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工作职责,按季度开展调度。各地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做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青阳县创设“5+工作法”,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模式,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东至县张溪镇湖光行政村廖村中心村农村污水治理、贵池区乌沙镇红庄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入选省级典型案例。

三、积极开展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确定青阳县朱备镇、贵池区墩上街道罗城村、东至县木塔乡大田村、青阳县酉华镇宋冲村、石台县仁里镇东山村作为2022年度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推动试点乡(镇)、试点村积极开展试点建设工作。按季度调度试点乡(镇)、试点村项目建设情况,并到青阳县酉华镇宋冲村等试点村实地查看,指导村组试点建设工作。全市各地根据试点建设目标持续推动卫厕改造、居民生活娱乐设施改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绿化美化村组环境,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贵池区墩上街道罗城村、石台县仁里镇东山村成功入选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知名记者打卡生态村”宣传活动;东至县木塔乡大田村入选“乡村生态振兴亮点短视频”征集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试点村的宣传力度,提高试点建设工作积极性。

四、持续开展2023年度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印发《2023年池州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要点》,结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将乡村振兴工作抓在日常,落在平常。继续将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纳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调度,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任务分工,强化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调度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结合试点乡镇和试点村结合实际完善试点建设内容并不断推进。持续推进东至县花园乡、贵池区梅村镇肖坑村、东至县香隅镇漕东村、青阳县丁桥镇茗山村、石台县仙寓镇奇峰村2023年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任务,进一步拓展试点乡(镇)、试点村建设路径,为后续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工作总结经验。

感谢委员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人:黄辉

联系电话:18356668342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