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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303-000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报送《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报送《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16:02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

现将《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随文呈报,请审示。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日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总结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在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适应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有效贯彻实施环保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环境保护的能力,推动解决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部署安排。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印发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并按照分工抓好落实;研究制定全市生态环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法治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组织学习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邀请专家辅导授课,组织党员研学交流等形式,常态化组织学习活动,真正把思想学深悟透。三是强化学法用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利用集中学习培训、职工大会、“微课堂”、宣传栏、省厅“周五环保课堂学习平台,推动宪法、环保法律法规进机关。组织28名新入职及调用人员参加通用、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宪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随机抽考理论测试,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加强事前研究,建立行政许可审批前、审批后和建成时普法教育机制,针对企业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普法教育宣传。利用企业来访和行政处罚复核时机,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有效减少企业因不懂环保法律法规造成不必要的二次违法。举办28起听证会,通过听证和复议及时纠正行政机关错误。2022年度,共有166家企业纳入信用评价,其中114家纳入省级信用评价,52家纳入市级信用评价。评价结果141家优、良,仅1家不良企业。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行政处罚事项依据、条件和程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作出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上载到市局网站和池州信用网站双公示。2022年度市本级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下达处罚决定书数35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数22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总数94宗,涉及罚款金额796.47万元。公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柔性执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挥“以案释法”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环保执法水平。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方案,落实强化年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在编在岗、统一证件和规范着装要求,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市共154人持全国统一样式执法证,完成了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严格遵守执法着装规定,确保着装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法制审核流程,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的同时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四是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创建。印发市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在网站首屏开设“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专栏和浮窗,滚动播出公益宣传标语、资料汇编。制作宣传展板,在办公楼电子屏发布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宣传氛围。全力做好参加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组在我市实地评估准备工作,6名参加随机抽考人员取得满分被市创建办通报表扬。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将宪法、环保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及派出机构普法主体责任,增强“人人都是普法员”的主责意识,推动普法落实到行政执法过程之中。依托市局网站、双微平台宣传环保各项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规定,报道长江保护宣传工作动态。二是开展以案释法。在执法过程中对未办理环评手续、乱排乱放、环保设施未达标的企业,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对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等进行普法,形成“实时普法、动态普法、精准普法”的工作格局。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市本级1起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违法案件、东至县分局1起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件和青阳县分局1件走航监测辅助执法案件被省厅列为典型案件并获通报表扬。三是加大普法力度。开展新闻发布会、“送法暖企”、“十百千行动”、“环企精准云普法”、“法润乡村社区”系列活动,加强重点企业单位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结合广场集中宣传活动、“江淮普法行”、“六·”世界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机,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条例宣传。

(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

一是严格公开留痕执法设置行政执法公示网站专栏,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信息。对环境质量、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等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支队配备执法记录仪5台、移动执法便携式笔记本5台、便携式打印机5台等执法设备。启用移动执法监管系统,执法全过程“留痕”更加规范。二是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积极部署开展“散乱污”排查整治、排污许可专项行动、石灰石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活动,贵池区、青阳县实现了石灰石加工行业“硬件设施全提升、在线监测全覆盖、烟气排放全达标”;东至县秸秆禁烧管控力度明显加强,火点数较往年大幅下降;石台县聚焦小酿酒作坊、小制砖、小木材加工等行业,共对56家“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整治。强化“测管联动”协同机制,按季度对全市长江流域主要工业及生活入河排污口、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开展执法监测联动。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市全年共抽查企业379家次。是做好人大法律法规执行检查工作。参加市人大关于《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一法一条例”和《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提出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拉出清单并明确责任单位,逐项贯彻落实,报送办理情况报告。四是开展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方案立即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2021年违法行政行为进行了系统排查,2021年度共办理3起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3起,举办听证会17起,无行政应诉案件。经过对2021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纠错的违法行政行为进行系统排查,存在两起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纠错的违法行政行为。及时分析违法行政行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成因、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执行情况以及相关行政争议化解情况等,逐案登记汇总,建立工作台账。 

(五)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一是举办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邀请专家授课提高公务人员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通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提高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合法性审核。对《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池州市贯彻落实清单》等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市局现行有效的2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核对并上报清理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不足。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皖办发〔2019〕12号)要求,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队伍,目前编制和人员还没有整合。生态环境厅下发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增加了国土、农业、水利、林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量骤增。市本级执法人员数量居全省末位,存在事多人少的困局,一定程度上影响执法效能发挥和队伍能力水平提升;县级生态环境分局垂直管理后,仍担负着县区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的同时,人少事多矛盾进一步突出。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主动。执法音像设备配备较晚,尚未全面投入使用,也未能落实涉及重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环境保护法规规章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不定期开展学习研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4月份参加市依法治市办集中述法活动并书面述法。通过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宣传栏、省厅“周五环保课堂学习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环保法律法规等,参加专题班学习和考试。二是加强法治政府重要工作推动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及时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部署会7次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4月份局长到窗口开展“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7月份在市政府常委会上解读宣传《环境保护法》;8月份在市《多维度》栏目参加一把手“谈法治”访谈节目,介绍市生态环境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通知》并抓落实。联合印发《池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完善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等范围的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四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安徽安贵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审查法律文书,参与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五是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池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产生、谁负责”原则,通过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依法公开政务信息。2022年全年在信用网站“双公示”信息253条,行政许可信息387条,行政处罚信息35条,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

四、2023年工作谋划

一是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池州市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在行政执法和服务管理中开展普法,将宪法法律列入机关学习的必修内容;在执法过程中对未办理环评手续、乱排乱放、环保设施未达标的企业,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对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等进行普法,形成“实时普法、动态普法、精准普法”的工作格局。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做好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不断减少企业行政成本,释放发展活力,依法减少限制条件,剥离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内容以及依法由其他部门负责的事项,做好环评与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水土保持并联审批工作。继续推进审批办理网络化实行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推进更加公平、有效、透明地综合行政执法。强化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运用,加强行政与司法联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四是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准确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防治污染设施运营维护等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加大查处案件公开力度。利用“环境违法曝光台”、“信用池州”等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等内容,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提高企业自觉守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