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控实施方案》严格对照省级方案目标任务要求,立足我市“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基础,统筹谋划“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各项工作,以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为目标,以健全五大体系为有力抓手,分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可操作、可落地、能见效。《池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控实施方案》提出了五方面共十九项工作任务。
一是健全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分类体系,主要是完善全口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分类管理,加大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力度,探索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二是健全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管理体系,主要是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依法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优化重点行业企业布局。三是健全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体系,主要是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开展涉镉企业排查整治,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加强涉重金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推进涉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四是健全重金属污染监管执法体系,主要是强化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强化涉重金属污染执法监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应急管理。五是健全协调联动社会参与体系,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调度进展,积极争取资金、加强政策支持,加强信息公开、促进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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