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十四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4项污染物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大气污染物减排中,因为二氧化硫污染已基本消除,我市也从原来的酸雨重灾区到全年未出现酸雨天气,所以“十四五”期间挥发性有机物替代二氧化硫成为新的总量减排指标。另外国家对总量减排核算方法和核算要求进行了调整,主要考核重点工程减排量。审核方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家建设了生态环境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调度系统,通过减排系统开展调度与核算。
关于“十四五”期间水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初步分解下达了各市的任务量,我们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任务分别为773吨和40吨。其中2021年削减量分别为115和6吨。
当前,我们结合水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对具有减排效益的项目进行核算,重点是一些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力争完成年度削减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政府正式下达的减排目标,将减排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总量削减项目上,利用减排助力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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