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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26
废止日期: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1-05-26 10:13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排名,2021年1-4月池州市城市环境质量指数在全省排名第一,那么我想问下,我们市做了哪些工作呢。

答:好的,感谢提问。首先我先解释下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因为全省各个市每个市的地表水环境都不一样,考核断面的数量、考核的标准等等存在较大的差别,所以无法直接评价各个市水环境质量情况。为科学比较各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引入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概念。水质指数是指排名时段内,参与排名的所有断面平均后各单项指标水质指数之和,指数越小表明地表水质量越好,指数越大表明地表水污染程度越重。参与计算的单项指标主要为地表水监测的常规指标,包括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等共21项。

1-4月,池州市水环境质量指数为2.9863,暂居第一。这个成绩,一方面是“十四五”期间新增了国控断面,对各个市水环境质量考核更加全面、更加准确,另一方面也是我市水环境质量保护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是全力改善水环境质量。继续打好碧水攻坚战,细化“工业、城镇、农业农村、船舶港口、饮用水源地”五治措施,加强入江污染源管控与治理。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强化升金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湿地修复。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重点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二是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池州段)“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共排查出长江干流沿线1公里范围内“散乱污”企业31家(取缔关闭类22家、整治规范类8家、整合搬迁类1家),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长江支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完成池州段长江干流、一二级支流、三级及以下支流的排查、监测和溯源工作,排查出长江入河排污口5632个,监测排污口2687个,溯源排污口5498个,为沿江各市开展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目前正在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各类排污口的规范化治理工作。

四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综合采取“多查联动”+“错时执法”模式,加大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制度,完善年度“双随机”名录库,目前共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09家次。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2家,涉及罚款金额253.23万元。有效震慑向长江非法排污行为。

下一步我市将以河湖为统领,将重点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修复、农村农业面源污染、乡村黑臭水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角度实施整治工作,共建皖南生态屏障,持续保障一江碧水向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