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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环保局2016年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7 00:00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关心指导下,市环保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1.我局加强了环保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开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2.加强了空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信息发布,宣传普及环保专业知识,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3.加强了环境审批核查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环保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4.按照“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属地全面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和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强化重点排污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求全面、及时、准确。。5.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在窗口提供服务项目示范性文本、办事指南、受理告知单等相关材料。落实了领导坐班制度。

二、网站普查、集约化建设、安全管理、新媒体运用的情况

    1.网站普查方面,2016年我局门户网站在国办抽查以及全省日常监测、季度抽查中均未被通报。2.集约化建设方面,我局各科室、二级机构均统一使用局门户网站平台发布相关信息。3.安全管理方面,2016年我局门户网站未被政府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测情况通报。4.新媒体运用方面,2016年我局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发布各类环保信息58条

三、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情况

  1.截至2016年年度,我局及各县、区、管委会环保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8条,我局累计向市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向省厅、市委市政府信息上报共60篇,媒体转载报导环境保护相关信息33条

四、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办结1件。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6年,我局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上咨询投诉建议回复工作,提升办理质量。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网上咨询投诉建议回复工作的责任感;二、落实工作职责,提高政府网上咨询投诉建议回复工作质量和效率;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政府网上咨询投诉建议回复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各类平台共监控舆情108篇,回复率100%。

六、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因环境信息公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七、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能力,补缺补差,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按考核要求定期更新相关栏目,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确保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