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结报告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2-26 15:58  点击次数:

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及市委依法治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和《中共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现将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不足之处及下一步打算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切实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环境保护的能力,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通过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宣传栏、省厅“周五环保课堂”等学习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参加专题班学习和考试。邀请专家辅导授课,组织党员研学交流等形式,常态化组织学习活动,真正把思想学深悟透。

(二)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党组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同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推动落实。印发《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通知》并抓落实。

(三)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推行轻微免罚。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严格执行免罚慎罚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切实实施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公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选取柔性执法典型案例,发挥“以案释法”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环保执法水平。2023年市级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件,减免罚款129.3998万元,县区共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0件,减免罚款82.1156万元

二是加强信用法治建设。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收集、共享、应用。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产生、谁负责”原则,通过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依法公开政务信息。2023年全市在信用网站“双公示”信息253条,行政许可信息655条,行政处罚信息61条,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防治污染设施运营维护等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积极部署开展“散乱污”排查整治、排污许可专项行动、石灰石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活动。2023年出动行政执法1480人次,立案114件,截至目前处罚87件,不予处罚涉及案件15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9件

(四)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印发市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在网站首屏开设“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专栏和浮窗,滚动播出公益宣传标语、资料汇编。制作宣传展板,在办公楼电子屏发布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宣传氛围。

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依据我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规范审查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两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审查法律文书,参与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池州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送审稿)》和《池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送审稿)》等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在编在岗、统一证件和规范着装要求,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全市共159人持全国统一样式执法证,完成了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严格遵守执法着装规定,确保着装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4起行政复议案件作出答复,根据池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主要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100%。

(五)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法治宣传

一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订了全市生态环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工,落实工作方案。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池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普法重要内容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及派出机构普法主体责任,推动普法落实到行政执法过程中。

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以案释法。在执法过程中对未办理环评手续、乱排乱放、环保设施未达标的企业,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对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等进行普法,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加大普法力度。开展新闻发布会“送法暖企”、“十百千行动”、“环企精准云普法”、“法润乡村社区”系列活动,结合广场集中宣传活动、“江淮普法行”、“六·”世界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机,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条例宣传。召开全市重点监管单位环保法律知识培训会,全市重点监管单位企业及本年度被责令改正企业118家122人参加培训,加强重点企业单位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普法宣传成效不突出;二是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工作谋划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继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将宪法法律列入机关学习的必修内容,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在行政执法和服务管理中开展普法;形成“实时普法、动态普法、精准普法”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以及执法办案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完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努力形成一个相对统一、常态化、可操作性强的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强化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运用,加强行政与司法联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