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完成首笔排污权交易
信息来源:市综合科  发布日期:2024-04-02 11:16  点击次数:

为激励排污单位污染减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我省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的排污权实行有偿使用和交易,涉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类污染物。3月28日,池州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购买2.438吨化学需氧量和0.244吨氨氮排污权,完成我市“第一笔”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一是规范政府储备。对照《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对符合储备来源的排污权,进行全面梳理,要求所有入库的储备量真实有效,并有具体的来源和支撑,同时坚持“谁审核、谁负责”,明确排污权的审核人,推进科学规范建立政府储备库。二是活跃二级市场。因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新生事物,针对二级市场极不活跃的现状,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日常监管服务,进门入户摸底了解排污单位交易意愿,积极引导排污单位参与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实地走访、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借助“两微一端”多个平台载体,向社会公众尤其是排污单位及时传达、宣贯排污权交易相关政策文件,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排污单位参与度。尤其对近期申请环评预审和排污许可的排污单位进行了重点解读,帮助企业梳理排污权需求和掌握交易流程确保不因为排污权交易影响企业落户投产。

下一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统筹谋划、靠前服务,针对拟开展交易的排污单位,安排专人环节全流程指导企业完善手续,全力服务企业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