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4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日期:2023-05-29 10:04  点击次数: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4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属地 序号 涉及企业 存在问题 处理情况 整改情况 监管责任部门 备注
石台县 1 石台县昌兴水资源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原料堆放地没有硬化,露天堆放超高,没有建筑大棚。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我局于2023年3月21日致函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台县昌兴水资源保护
开发有限公司有关环境问题整改的函》(池环函〔2023〕53 号),请石台县人民政府督促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要求该公司认真落实整改方案,整改未落实到位,该公司不
得进行生产。
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任务因涉及工程性措施,前期需要进行图纸设计、材料定制、用地报批等工作,计划于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验收。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原料砂石堆场地面硬化工作;场区内雨污分流设施正在完善;露天堆放的砂石原料已全部用防雨雨布覆盖;因该公司物料是河道清淤产生的,含水率较高,扬尘现象不多,该公司在临时生产、腾空场地、便于尽快建设物料大棚。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皖江
江南产业集中区
2 安徽江南水务有限
公司
危废库房
顶有漏水现象。
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
采取防渗措。
该公司积极落实相关整改要
求。
皖江江南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