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池州汇德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处理5万吨失效催化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提升项目;
(2)建设单位:池州汇德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前江产业园;
(4)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5)建设内容:主动增加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排污。在原有厂房内新增滚筒刮板干燥机、盐酸吸附装置等,通过工艺微调生产聚合氯化铝,形成年产4万吨钾明矾、6万吨聚合氯化铝、2万吨硫酸铝和催化剂中框粘土塑化再生造粒及其他副产材料等,总体产能不变。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池州汇德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前江产业园
联系人:左部长
联系电话:0566-33968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名称: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551-82630623
电子邮箱:100577189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提供的公众意见表进行意见反馈。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公司反馈上述公众意见表,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征求意见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池州汇德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