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试点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1-08-20 17:07  点击次数:

建立监督体系。市级共设立2名总长、2名副总长、6名专项领域监督长、16名专项行业监督长,市县乡村共落实环境监督长1038名;全市共落实专职环境监督员843名、义务环境监督员978名。

完善制度建设。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制定《常见生态环境问题分级分类处理处置清单》,梳理出6大类共30个方面生态环境问题,根据62种不同情形,将问题划分为16种轻微类、28种一般类、18种突出类,每种情形均明确处理流程、如何规范填写巡查台账。

打造示范标杆。全市共选定24个乡镇作为示范点,目前正加快推进建设。贵池区涓桥镇作为示范点,围绕“八个有”建设标准,制定形成7项环境监督长制配套制度。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制定了考核细则,该镇及三友村示范点建设初显雏形。

开展排查整治。开展常态化生态环境监督,各级乡镇巡查队伍、村(社区)监督员全面开展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问题2340个,其中轻微问题2288个,一般问题52个;已完成整改2264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24个,其中轻微问题20个,一般问题4个。

推动平台建设。借鉴经验和做法,围绕闭环工作机制,积极对接专业公司,开发一套操作简便、反馈便捷、闭环高效的全程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目前,平台建设方案初稿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