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环境监管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1-03-25 15:20  点击次数:

分类施策。督促医疗机构、接纳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机构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污水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紧盯短板。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医疗污水处置的监管力度,指导督促卫生院(所)按规定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开展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加密监测,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不受污染。

联防联控。加强与卫生健康、城镇排水、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信息共享和信息发布工作,强化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