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12-31 16:46  点击次数:

12月31日下午,池州市政府新闻办、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马卫中通报2020年四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截至12月30日,全市PM2.5浓度为34.0微克/立方米,比2019年同期下降18.3%;全市PM10平均浓度为50.7微克/立方米,比2019年同期下降16.1%;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8.3%,比2019年上升11.5个百分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实现“两降一升”,并持续得到改善。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中,65蒸吨/小时锅炉超低排放改造、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淘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年度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混凝土搅拌站新建或改造除尘设施、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省级以上开发区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完成率均为100%;工业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完成率为100%;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完成率为100%;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累计1327台;老旧车辆淘汰累计88辆。

(三)下一步工作

1.积极谋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编制我市温室气体清单,全面评估我市“十三五”低碳城市建设情况,按要求统筹谋划我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物新的排放标准。按生态环境部2020年第71号公告要求,落实铸造、农药制造、无机化学、砖瓦、钢铁烧结(球团)、轧钢等行业新的排放标准。

3.持续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精准有效的环境监督执法,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三个全覆盖连续超标的企业、散乱污企业、监督帮扶发现问题的企业,要重点整治,从快整改,从严处罚。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清单,取消非必要设置的旁路。

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水环境质量情况

1.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十三五”以来,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6至2019年间各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2020年1至11月相关断面水质提升22次,净获得生态补偿600万元,为历史最好水平。其中,贵池区水质提升获得生态补偿100万元;石台县获得生态补偿450万元;青阳县净赔付100万元;东至县获得生态补偿150万元。

2.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市4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均按要求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部“千吨万人”规模以上乡镇水源地均规范设立标识牌。相关县区结合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工作,持续强化水源地环境保护宣传力度。2020年1至3季度全部在测乡镇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县级以上政府均按照要求公开饮用水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40个乡镇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整改工作。

3.持续推进工业及城镇生活污水整治。组织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推进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新建管网23.8 km,检测管网10.3 km,修复管网30.3 km。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正常运行,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全市主城区及县建成区5个主要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工作。城区南片天堂湖污水处理厂正在加速建设中。

4.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期间,我市新增4个国控考核断面,全市主要通江河湖共设置2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位覆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重要水体省市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有效实现生态环境部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和水利部门水功能区监测网的“两网合一”。实现地表水主要污染指标的实时监控和特征指标的精准监测。切实发挥监测网络对地表水环境保护管理支撑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

1.坚决打好枯水期碧水保卫攻坚战。将保障升金湖等重点湖泊枯水期水质作为工作核心和管控重点,针对重点河道内源污染问题,强化与水利、林业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江河湖库各类闸涵水量调度管理,维持河湖生态用水需求。

2.持续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完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整治工作。逐步开展规模以下中小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规范化整治工作。

3.编制十四五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结合池州发展实际,依据轻重缓急,充分考虑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功能性、效果性、敏感性、风险性、不确定性、公众参与性等特点,分步分阶段提出目标和规划方案,使流域综合整治与水源保护科学、合理、有序。进一步明确河湖各段水环境治理要求和具体工程措施,确保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进展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展顺利。“十三五”期间,我市共有302个建制村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共对上争取资金4514.5万元。今年59个建制村已完成综合整治成效评估工作。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成效。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三县一区已完成规划修订工作。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省下达71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

3.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取得新突破。制定了《全面整治劣V类水体》实施方案,选择殷汇镇牛车河、牛头山镇前江莲花塘和长林村凌姓组池塘三处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试点,共投入资金2200万元。目前为止,三个项目均已完成并通过验收2020年第三季度起,我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再排查工作,已上报两处省级农村黑臭水体。

4.土壤治理取得阶段成果。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完成了对122家企业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发布了我市土壤环境重点年度监管企业名单(2020年38家)。各相关企业已全部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在“两信息一公开”平台进行了公示,完成4家疑似地块的排查工作。

5.耕地污染防治逐年推进。印发了《池州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实施;各县区也制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方案,试点县东至和贵池于2019年完成。今年7月下旬,市本级和青阳、石台县启动了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汇总工作,形成的“二报告一图册一清单”已通过专家组审查验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建立农业农村、住建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督促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开展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申报工作及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

2.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推进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推进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排查整治。

3.继续做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深入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安徽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完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培训,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综合“收、存、转”试点工作。

4.持续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医疗废物暂存点建设,积极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联系,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医疗废物监管合力。

5.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要求和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问题点位,认真组织开展问题线索核实,及时发现和查处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