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池州市政府新闻办、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马卫中通报了池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2020年三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并回答记者提问。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池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洪峰主持。
池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是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要求,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作为全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城市,池州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2020年8月11日,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升级行动。
建立健全“大体系”。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池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核查监测溯源工作方案》和《池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属地政府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带领下,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时召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题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和专项工作组。全市建立了纵向由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组织机构层层落实,横向由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地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抓细抓实“小网格”。针对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点多面广,覆盖范围大的现状,我市积极发挥“小网格”大作用,整合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资源,成立25个监测溯源组,按照“集中划片、下沉一线、全面覆盖”的原则,共计110名人员投入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攻坚战,做到“无一个点位遗漏、无一个降低标准、无一个程序缺失、无一个来源不明”。
用好用活“云软件”。我市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力量,参与协同完善APP的模块设置和安装测试,最先试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使用手机就能实现入河排污口点位信息实时定位、传输、查询,处理、汇总上报等工作。通过现场录入点位基本信息、排口排水特征、排口分类、照片视频等,所有排查点位实现了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
紧盯紧扣“时间点”。2020年9月1日,全市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启动会召开以来,坚持“日调度”和“日通报”相结合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过问、靠前指挥,加强数据进度分析,确保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紧锣密鼓开展。截至到9月23日,我市完成既定9134个入河排口现场排查工作(其中16个属于铜陵管辖):贵池区现场排查1620个,东至县现场排查5919个,石台县现场排查695个,青阳县现场排查863个,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现场排查12个,九华山风景区现场排查9个。全市长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第一阶段任务提前圆满收官。
下一步工作
稳步落实“作战图”。在完成入河排污口现场监测溯源工作基础上,转战现场数据系统分类、统计校验、审查复核、汇总导出等阵地,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信息数据库,确保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溯源结果汇总分析、排污口整治“一口一策”实施方案、《入河排污口整治名单》和《纳入环境管理入河排污口名单》编制等,为接下来分类整治工作提供精准完善的数据支撑。
编制行业“指南针”。生态环境、住建、水利、交通、农业农村等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分管领域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承担“指导实施方案制定,统一分工领域排污口整治标准,督导整治进度”等任务。下一步,将督促市各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尽快编制出台长江入河排污口行业指导实施方案及整治标准,提出整治要求。
总结经验“常态化”。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为积极打造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池州样板”,要及时总结凝练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地方典型经验、实用技术和工作模式,为全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贡献有益借鉴和参考。
2020年三季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下一步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全面落实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一是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2020年10月1日开始,水泥行业严格执行我省地方排放标准。二是持续开展VOCs综合治理。三是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下一步工作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水十条”工作考核年。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排查巡查及监测预警,切实减少区域污染排放负荷,确保全市水体质量不出现恶化,顺利通过省政府终期考核。同时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的要求,持续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督促各地在年底前完成全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工作。
下一步工作
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责任监督机制。持续深入排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完成2020年59个建制村整治任务,开展整治成效评估,确保2019年建设的55个、2020建设的59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设施正常运转率不低于85%;“十三五”环境综合整治设施正常运转率不低于75%。
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配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
记者问答
Q
问题1:池州市为什么被列为安徽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城市?
池州市地处安徽省西南部,是长江南岸重要的滨江港口城市,长三角城市群成员城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精细指导下,池州市被列为安徽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城市,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决心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特别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汇报,并成立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长江池州段代表性强。首先,池州区域产业多样。长江池州段岸线3公里缓冲区内,既有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区,又有高效农业开发区还有湿地公园。缓冲区内有涉及医药、化工等多个行业企业。其次,排口类型齐全。长江池州段属于河口型江段,排口类型涉及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雨洪径流排口、农业农村排口、港口码头排口、河流、闸站沟渠排口、矿山尾矿库排口以及其他排口等八大类。最重要的一点,境内水系发达。池州境内共有长江支流68条。其中,尧渡河、黄湓河、秋浦河、九华河等长江一级支流9条,龙泉河、唐田河等长江二级支流29条,花庙河、解放河等长江三级支流23条,官港河、酉华河等长江四级支流4条,港口河等长江五级支流3条。三是开展试点工作基础较好。2019年4月,出台《池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期间积极推动长江干流岸线及其2公里范围内陆域的涉水排污口以及长江三级及以下支流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工作,为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Q
问题2:部分重点任务完成进度只达到50%,年底前能否完成?
年度重点任务是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完成考核目标的重要措施,不但要完成还要提前完成。截至目前,大气污染治理全部任务的四分之三已达到90%以上,还要四分之一在80%以下,其中,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计划于2024年完成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实际已达到92%和100%,但部分还没有进行验收,所以不能认定为改造完成。
Q
问题3 : 池州市将如何有效的推动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
排污口分类整治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体系的核心环节,抓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就抓住了长江水污染治理的关键所在,为推进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落实到具体可操作层面,我市根据《池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将探索方法、创新形式和统筹推进有机融合。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整治,做到入河排污口设置有审批、整治依规划、排污有监控、总量不超标,实现全市河流水质持续改善的目标。二是推动分级标准实施。一级排污口(直接入江排污口)严格控制,长江干流原则上不再另设排污口(经过合法审批的排口除外);二级排污口(排入一级支流)分类控制,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规模化的畜禽养殖排污口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其他类型排污口排放符合排入河流的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排入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河流的其他类型排污口排放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Ⅴ类标准。三级排污口(排入一级支流以下的其他河流)综合控制,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规模化的畜禽养殖排污口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其他类型排污口排放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Ⅴ类标准。三是推动精准分类整治。对全市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等八大类长江入河排污口分别按照取缔类、整治类、规范类进行整治。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分工领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推进工业企业排污口、尾矿库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整治;市农业农村局重点推进农田排口、水产养殖排污口和畜禽养殖排污口整治;市住建局重点推进城市(县城)雨洪径流排污口整治;市交通运输局重点推进港口码头排污口整治;市水利局重点推进河流、闸站沟渠整治;市财政局保障落实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资金。要求各县区做好八种类型排口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面推广提供基础。四是明确整治时限。从2020年11月开始,各级各部门加强分工协作,按要求实施各类排污口整治,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任务较重的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时间节点,确保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口分类整治,2021年7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工作。
Q
问题4:通报中提到共有28个水源地存在40个问题,目前整改进展为9个水源地18个问题完成整改,我想问下,下一步针对乡镇水源地,我们市里还有哪些安排呢?
乡镇水源地规范化整治主要工作包括“划、立、治”,就是保护区划定、保护区标志标识的设立、保护区环境问题的整治三大部分。根据目前排查发现的保护区存在的40个问题,主要为乡镇道路的交通穿越、生活面源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这些大部分都是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相关。为保护自身水源地,需要当地居民调整改变部分生活习惯,需要长期坚持,进行引导,我们也呼吁居民能够按照水源地保护区设立的标牌提示,尽量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从事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事情。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加大乡镇水源地检查力度,确保各水源地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