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摸排。通过“12369”“110”举报热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等措施,收集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利用遥感、无人机、自动监控等科技手段对相关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
重点监管。对重点行业,通过查阅环评、排污许可、台账记录等方式,核实危废种类、数量、贮存等情况的真实性。对危废经营单位,核实是否存在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
专案经营。成立专案小组,对非法转移、倾倒的危废追根溯源,摸清产生、运输、倾倒链条,对链条上全部涉案企业和个人,依法实施严惩重罚。涉嫌环境犯罪的,按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