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对甲苯磺酰氯、对甲苯磺酰胺产品,年产1200吨N,N-二乙基羟胺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7-20 17:13  点击次数: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对甲苯磺酰氯、对甲苯磺酰胺产品,年产1200NN-二乙基羟胺产品改扩建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5、建设规模:项目达产后年生产对甲苯磺酰氯、对甲苯磺酰胺系列产品8000吨,NN-二乙基羟胺产品1200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项目设计采用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运营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常规因子达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特征因子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相关标准,废水经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再经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2废气

项目无机酸性气体经三级降膜水吸收后形成副产盐酸,未被吸收的尾气进入两级碱吸收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高空排放。

NH3、三乙胺废气经两级酸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高空排放

含乙烯废气经焚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高空排放。

3噪声: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蒸馏(精馏)残渣或残液、废白油以及废盐等均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暂存利用厂区现有的危废库,经厂区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方式和途径及下载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链接下方附件查询或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可联系建设单位至其办公场所查询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填好请联系建设单位并邮寄至其办公所在地(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姚总

电话:13757063588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区域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

2)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3)邮寄信函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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