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 案例篇】不堪“限高令”压力,失信人千里返回还债
信息来源:中国信用  发布日期:2018-07-25 10:58  点击次数:

      7月5日,在货车里“窝”了五天五夜的杨某,从广西赶到了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法院主动履行义务,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束。

        据了解,2012年8月,铜陵的杨某与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杨某从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合同约定了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和每月应归还的贷款金额。2016年开始,杨某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多次上门向杨某催要,但杨某却不见影踪。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拿到胜诉判决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希望能通过法院找到杨某,督促其履行义务。

         2018年3月,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公安机关的协助查到杨某人在广西,也更换了联系方式。法官与其取得了联系,依法送达了财产报告令、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材料,但接到通知的杨某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将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限制高消费,并查封了杨某购买的房屋、车辆。7月5日下午,忍受不了“限高令”的杨某主动前来履行义务。

         原来,杨某在广西新开了一个厂,“限高”后杨某无法乘坐飞机等,对其往来造成极大不便,而且失信情形也给他生意经营造成不小的影响。迫于执行的威慑力,杨某从广西搭乘货车,赶了五天五夜,主动履行了10万元给付义务。拿到赔偿款的银行与杨某达成和解,同意解除对杨某的高消费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