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铜铅锌多金属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6-04 15:43  点击次数:

本公司拟建铜铅锌多金属综合处置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等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评价工作相关信息,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铜铅锌多金属综合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冠大道88

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厂内设一套铅冶炼系统及一套锌冶炼系统,其中铅冶系统采用“底吹-侧吹-烟化炉的三连炉”炼铅新工艺,锌冶炼系统采用“热酸浸出-低污染黄钾铁矾” 湿法炼锌工艺。锌冶炼制酸尾气、铅冶炼制酸尾气分别经“碱法脱硫+静电除雾”处理达标后排放,侧吹炉、烟化炉烟气经“布袋除尘+氧化锌脱硫”处理达标后排放,“三连炉”环集收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净化槽、浸出槽酸雾废气分别经“气液分离+网格式除雾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反射炉废气经“袋式除尘+碱法脱硫”处理后达标排放,铅精炼废气经湿法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贵铅炉烟气、精铋除锑烟气、阳极泥回收环境集烟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铋精炼氯化除铅烟气一起进入碱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经排气筒排放,焙烧炉配料粉尘、上料口粉尘、转运站粉尘、排料口粉尘、球磨机粉尘、反射炉环境集烟、粉煤制备粉尘等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锌系统余热发电站循环冷却水属清洁水,直接外排于秋浦河故道;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外排至市政生活污水管网系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现有工程已由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在实际运行中,环保设施稳定达标,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执行报告上报制度。

本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总投资32396.64万元,主要建设渣储存及上料系统、皮带廊及物料转运系统、干燥系统、熔炼系统、鼓风机房、制酸及脱硫系统、烟气脱硝系统、氧化锌浸出及铟回收系统、粗镉熔炼系统、总平面、管网及公用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处理含铜铅锌物料20万吨生产能力,产出锌锭2万吨、粗铜1.1万吨、银产品101吨、工业硫酸3.8万吨、粗镉500吨、蒸汽发电1980kWh、低压蒸汽19.4万吨等。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冠大道88

联系人:章工

电话:0566-3397114

E-mail1781898612@qq.com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路25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主要向公众征询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具体见附件。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

202043

 


附件1

 

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铜铅锌多金属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铜铅锌多金属综合处置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