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华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千米超细金刚线项目(一期)竣工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意见的函 池环验〔2020〕24号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5-25 11:14  点击次数:

安徽华刃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年产360万千米超细金刚线项目(一期)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函》等材料收悉。应你公司申请,我局于2020年5月18日对你公司“年产360万千米超细金刚线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研究并公示,现将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意见函复如下:

一、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落实情况

安徽华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千米超细金刚线项目于2018年3月20日在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备案(池开管经〔2018〕45号)。公司委托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原池州市环境保护局(现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月28日以池环函〔2019〕28号文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予以批复。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组织开展了自主验收(检测机构:安徽星汉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验收范围是“项目”配套的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危险废物:设有一座15平方米危废库;废镀液、废滤芯、废活性炭、镀槽渣、电解渣、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树脂等属于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2、一般固废:设有24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专项验收意见和后续要求

根据对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台账等情况的现场核查,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配套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标,同意“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项目竣工专项验收。

项目完成整体验收后,应及时登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平台》(http://47.94.79.251)完成信息填报,并在运营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加强环境管理,保障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2、强化固体废物的转运、处置等规范化管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要实施全过程控制。

3、建立健全内设环保机构,加强人员岗位培训,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等上墙公布,完善环保资料及台账等档案管理。

请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园区分局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建设单位把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