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落实第二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公开稿)
信息来源: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4-08 10:59  点击次数:

 201891日至30日,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池州市开展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1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池州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坚持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池州100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备案92,剩余8项中长期整改任务正在加紧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全面提高认识,强化行动自觉。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强化抓生态环保、抓绿色发展就是讲政治的鲜明导向,不断增强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群众举报和督察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全面推动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部署。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的省环保督察池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出台《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明确了8个县区政府、管委会和36个市直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6次、市政府办公会议先后6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相关专题会议多次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出台实施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切实解决生态环保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全市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长效机制。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压茬压实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制定《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出台《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齐山-平天湖风景区管理条例》《池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全省首部河道采砂管理地方性法规《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池州市长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池州港口总体规划等一批管控措施。全面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四级河湖长制、林长制,落实环境违法行为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建设园区视频监控系统,构建信息共享、源头管控、快速反应、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细化整改任务,实行清单管理。印发了《池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100项问题的整改责任主体、目标、措施及时限要求,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全社会监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对完成整改的及时安排市直主管部门牵头验收,及时向省督察办销号备案,对未达到时序进度的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发警示短信,及时跟踪督办。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面自查,举一反三,制定细化措施,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逐一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落实到人;针对重难点环境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个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专案专班推进整改落实。

(二)聚焦“三大一强”,靶向解决问题。20194月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市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指挥部,并印发《长江池州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力聚焦“3+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采取五个一(一图一表一册一群一报)工作法,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合力攻坚的点对点”“长对长责任网,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三)开展专项行动,实施综合整治。在全省率先开展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工作,实施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1400余辆,并在主城区划定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完成池州市秸秆禁烧监管平台项目建设,在全市重点区域布设100套秸秆火点热成像监控设备,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网格管理,对全市秸秆焚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提升秸秆焚烧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能力。同时,新建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点4个,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0%。组织开展了入河排污口、工业污染、黑臭水体、城镇污水垃圾、固废危废、船舶码头污染和岸线、农业面源污染、自然保护区等8个专项排查整治。制定《池州市长江入河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任务节点,稳步推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监管,制定池州市工业固废、医疗废物监管办法,建立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申报登记备案和联防联检联控制度,督促全市218家产废医疗卫生机构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协议。开展工业园区执法检查,督促园区管委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发现突出环境问题534个,已完成整改519个。

(四)强化整改督导,推动落地见效。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调研、督查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市四大班子领导先后50余次赴现场实地督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四大班子同心同力,协调推进,制定并印发《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落实9名市领导包保8个县区开展实地督查,8名市领导联系包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并组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等20余个市直单位开展督查,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对移交的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诚恳接受、坚决整改,明确提出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11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科级及以下6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6人。

三、加力攻坚突破,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池州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红线意识,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坚守阵地、巩固成果,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统筹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环保重点工作,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一)巩固成果,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做好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继续推进落实的整改任务,咬住节点目标,严守标准,倒排进度,挂账督办,确保按期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二)聚焦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道路交通污染防治设施、船舶码头污染防治设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实行垃圾分类综合治理。加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和重点湖泊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开展矿山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让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三)压实责任,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责任追究机制,深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重点工作的协调机制,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在全市上下形成党委政府高位推动、人大政协积极监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生态环保工作新格局。

 

    附件:池州市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清单

 

 

附件:

池州市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清单

序号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主体责
任单位

监管责
任单位

整改
时限

整改进展情况

是否销号

备注

1

绿色发展理念还未牢固树立

1.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扛起来,切实解决各级干部对环境保护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将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市、县(区)党校主体班、专题班教学内容。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的相关要求,始终把生态环保摆在全局工作中的优先地位,坚持生态立市首位战略不动摇,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奋力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级党委、政府

市委、市政府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自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严格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环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的相关要求,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严明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要求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切实树起生态环保工作纪律和法律的高压线,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2. 2018年,在市委党校举办的主体班次中,将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纳入教学内容。邀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围绕池州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课题上讲台讲课。将生态文明与绿色产业发展培训班纳入《池州市2018年度主体、专题培训班总体安排》,并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在市委党校开班办学,培训相关人员50人。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于11月26日印发我市《关于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池组办字〔2018〕182号),根据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机制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类分级组织实施,实现污染防治攻坚相关干部、企业负责人全员培训,精准培训。
3.赴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地区开展调研,压紧压实生态环保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企业、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推动生态文明理落到基层、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2

工作责任落实还未完全到位

1.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重点环境问题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议题。
2.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6次。县、乡级党委、政府每年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12次,切实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严格执行《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地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坚持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业务的必须管治污,切实把环保责任清晰明了、环环相扣地落实下去,把环保压力及时有效、不折不扣地传导到位,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坚持绿色发展,决不允许“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级党委、政府

市委、市政府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了《贯彻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2018年市委常委会召开13次会议研究环保工作,涉及议题17个;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27次、涉及45个议题。
3.严格执行《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地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总责。按照职责,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环保督察整改、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池州)经济带等各项任务,明确由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责任体系。

 

3

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依然严重

1.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现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油烟净化装置是否正常使用、净化效果、净化装置清洗维护状况等进行专项检查整治。2.开展道路及道路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我市道路扬尘。3.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施工工地扬尘。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级党委、政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为确保实现2018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结合我市餐饮油烟治理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池州市餐饮油烟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县区、管委会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及各职能部门相关职责。
2.针对秋冬季特点,结合我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池州市主城区秋冬季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市环卫处、池州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全体驾驶员进行动员并对洒水冲洗、机械清扫人员作业时间作了具体安排,分工到人、责任到人。
同时,严格按照规范“清扫、保洁、冲洗、洒水”的抑尘保洁流程,确保城区主干道每昼夜机械化清扫作业不少于6次、洒水降尘作业不少于5次、冲洗至少1次、洗扫清扫作业保持全覆盖;在做好常态化机械作业的基础上实施机械深度清洗清扫,对施工工地周边等扬尘较重路面加大清洗清扫力度,提高清洗清扫频次,使用先除尘再清洗的方式,保证道路路面见本色。
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梳理主城区(含平天湖风景区和开发区)56个房屋建筑工程、11个市政工程和10家混凝土搅拌站,共排查出扬尘治理不到位等问题258处,落实了整改措施并建立清单台帐。每个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都落实1名建设单位责任人和1名监管单位责任人负责整治工作,整治不到位一律不准继续施工。同步出台了《池州市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扬尘防治监管不力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格目标管理考核,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扬尘防治不力的各类企业,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参与招投标,乃至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始终保持扬尘治理的高压态势。
4.围绕战略目标,完善规划体系,增强规划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控制和先导。为提高生态文明规划发展水平,市政府与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联合组建了“池州生态文明研究院”,围绕我市城乡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开展全面研究。在 “十二五”期间,我市绝大多数商业建设项目,未设置专门的油烟管道,未对油烟处理设施预留安装空间,导致商业用房投入运营后,一旦作为餐饮业态使用,其油烟净化装置必须在室外外接,易对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了不利影响。为杜绝该问题,目前我市所有新建建设项目,在土地出让之时,规划已将“商业用房应设计符合环保、卫生等部门要求的排烟、排水等设施,或为相关设施预留建设条件”作为必要条款纳入地块规划条件,在项目规划、建设及竣工阶段,规划及相关部门将严格对照规划条件等相关要求进行管控。

5. 2018年,我市PM2.5考核目标为47微克/立方米,其中,一、二、三、四季度考核目标分别为:70、35、26、54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需达到78%;截至目前,PM2.5为43.5微克/立方米,其中,一、二、三、四季度分别为69、34、25、48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为81%;均达到考核要求。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提前完成。

 

4

问责追责尚未形成强大震慑。

1.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与环保等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工作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2.对问责追责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强大震撼。

市纪委监委,各级党委、政府

市纪委监委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严格落实《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工作中发现有追责情形的,必须认真调查、严格追责。及时通报曝光问责追责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强大震慑。
2.2017年以来,有82名领导干部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力被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警示谈话、约谈等其它处理35人。
3.市纪委监委会同环保部门认真梳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线索,已向县区移交问责线索4件,目前正在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办理力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5

青阳县富阳河旁还有少量雨污混合排口。

青阳县对沿富阳河6.61公里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雨水排水口内存在污水排入河道;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青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底

对富阳河6.61公里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多处排水口内存在污水排入河道,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6

东至经济开发区内河沟水质问题整改尚未销号,园区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侧有一户房屋尚未拆除。

加强与省环保厅对接,尽快完成河沟水质问题整改销号。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侧的一户房屋已拆除。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侧的一户房屋已拆除。2018年12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人员到东至经开区进行了现场核查。

 

7

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新建、扩建的安置房问题整改进展缓慢。

搬迁渔民,拆除安置房。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

2018年底

保护区缓冲内渔民已搬迁,安置房已拆除。

 

8

池州市金美亚管桩有限公司2个上料口无封闭措施,2条砂石物料传输带未完全封闭,场地积尘严重。

1.池州市金美亚管桩有限公司厂内增加专职人员1名,确保场地内喷淋设施正常运行。
2.对砂石传送带安装隔离罩;上料口安装封闭大棚。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底

1.宁波金美亚池州管桩有限公司废料堆场已采取围挡、覆盖。2.原料堆场建设钢结构大棚。3.物料传送带进行封闭。4.上料口建设钢结构围挡。5.增设砂石分离机,实现所有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6.企业内部道路已安装喷淋,定时开启。

 

9

池州市清溪污水处理厂9月20日以来,进水自动监控设备显示COD浓度仅为60-70mg/L左右。

对新建截污干管进行了系统性排查,通过潜水员对新旧管网隔离封堵情况进行摸排,发现并整改封堵不到位7处,发现并整改未接入支管线3处。整改后清溪厂COD进厂浓度恢复正常。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底

对新建截污干管进行了系统性排查,通过潜水员对新旧管网隔离封堵情况进行摸排整改,整改后清溪厂COD进厂浓度恢复正常。

 

10

平天湖大道旁河流是10处整治的黑臭水体之一,该河流水体仍存在发黑发臭现象。

对沿线枯萎水生植物收割,消除局部水面因季节原因水生植物枯萎导致水体感官效果不佳现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底

平天湖大道旁河流通过对枯萎水生植物收割,目前水质已恢复正常。

 

11

主城区人民路与九华大道交口东北处水体发臭,整治进度较为缓慢。

加强调度,推进项目实施进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底

目前已整治完成,水质已恢复正常。

 

12

核查池州市10处黑臭水体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材料》发现,由黑臭水体周边受访群众填写的所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公众评议表》,疑为同一人笔迹。

我市黑臭水体初见成效评估委托第三方安徽水韵环境检测公司进行监测与评估,该公司在问卷调查阶段有部分群众不愿亲自填写,由工作人员代填。现已责成安徽水韵环境公司重新严格按要求重新开展公众评议调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底

已严格按要求重新开展公众评议调查,已完成。

 

13

青阳县富阳河是青通河的一条支流,河面漂浮有油脂和生活垃圾,河道沿线雨污混流排口的排查整治工作尚未完成,河边有一处规模较大的农贸市场,市场内一些商户将废水和废弃物等直接倒入河内,影响富阳河水质,河水已发黑、发臭。

1.对沿河的全面排查,对沿河混接污水的管网实施改造。
2.禁止沿岸商户将废水和废弃物等直接倒入河内。
3.完成富阳河南支流的水生态修复EHBR强化耦合生物膜工程。

青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底

已完成富阳河6.61公里的水体分级评定检测和河道清淤、水生植物栽植、内部水系贯通、沿河生活污水截污管和餐饮企业违规排污口封堵等治理工作,完成富阳河西侧三角洲停车场、水果市场、中医院、蓉东市场区域和天柱路、陵阳路污水管网改造,完成新华书店北侧等5个区域污水收集工程和北门停车场等5个区域雨污水混接点的改造。富阳河水体黑臭已消除。

 

14

平天湖西北角西边湖面(距离取水口约1公里)漂浮大量蓝藻,湖水散发臭气;西半湖、南半湖湖面均漂浮有大面积蓝藻。

安排人员对湖面漂浮的蓝藻进行打捞。

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底

平天湖风景区湿地公园管理处已对湖面漂浮的蓝藻及时进行打捞。

 

15

平天湖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均未设置保护区界标,城管部门将南半湖翠屏路的准保护区界标移除。

尽快完成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加强对城管部门环保意识的教育,同时加大对水源地保护区的宣传力度。

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平天湖建设环保处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对接,请求指导水源地保护区界标设立工作,经多次沟通已确定保护区界牌设立位置。12月中旬已完成标志牌招标工作,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现已陆续安装完成,已进一步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教育。

 

16

东至县未开展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

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待专家评审后按程序报批。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已上报,划分调整方案已批复。

 

17

东至县东隅茶楼未按要求进行停业整顿,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

责令东隅茶楼停业整顿,督促东隅茶楼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3月底

已责令停业,现已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正常运行。

 

18

池州市境内高速公路池州收费站旁大转盘周边道路过往大货车数量较多,道路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加强道路保洁力度,增加道路洒水频次,延长清扫作业时间。

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平天湖风景区行政执法局将加强道路保洁力度,增加道路洒水频次,延长清扫作业时间。

 

19

贵池区新城明珠建筑工地内道路积尘严重,喷淋设备未通电使用,扬尘监测设备损坏未修理。

现场施工道路已安排人员及时洒水除尘,冲洗设备已正常使用,扬尘检测设备已经修好并正常使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底

现场施工道路已安排人员及时洒水除尘,冲洗设备已正常使用,扬尘检测设备已经修好并正常使用。

 

20

东至县碧桂园嘉誉建筑工地道路未硬化,车辆冲洗平台未及时建设使用,扬尘监测设备损坏未修理。

1.对场地内主干道进行硬化处理,对处于地下室部位后期需要开挖的临时通道用防尘网覆盖。
2.设置车辆出入冲洗平台。修复损坏的防尘仪,并将设置地点调整到车辆入口处。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底

1.对场地内主干道进行硬化处理,对处于地下室部位后期需要开挖的临时通道用防尘网覆盖。
2.设置车辆出入冲洗平台。修复损坏的防尘仪,并将设置地点调整到车辆入口处。

 

21

池州市丰林木业有限公司生产原料(木材)和产品(木质板材)堆放散发异味,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也有异味。

1.启动实施纤维干燥系统尾气提效改造工程。
2.迁移改造了废气排放口。为避免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企业对排气筒在充分论证后重新规划选址,将原排放口向北后移300米,使其远离了周边学校及居民区。
3.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1.启动实施了纤维干燥系统尾气提效改造工程。2018年3月,该公司投资5200万元对尾气处理工艺进行改造,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设备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干燥尾气和水处理系统提效改造。目前该公司干燥尾气改造提升工程已于2018年6月7日全面建成,经调试监测,废气排放各项指标均明显低于排放标准,符合达标排放要求。
2.迁移改造了废气排放口。为避免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企业对排气筒在充分论证后重新规划选址,将原排放口向北后移300米,使其远离了周边学校及居民区

 

22

东至经济开发区河沟旁雨水收集池散发明显异味,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存在滞后性,雨天仍有超标的初期雨水汇入园区内河沟。

1.建设河沟旁收集池异味收集处理设施。
2.制定企业雨水收集及排放管理办法,加强管理。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1、现对1#雨水收集池采取次录酸钠进行氧化吸附,2#雨水收集池采取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目前设备已经安装到位。
2、雨水排放已自动化控制并与经开区智慧环保监管平台联网,实现远程控制、雨水超标外排阀门自动关闭。

 

23

普洛康裕公司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气味明显。

污水站生物除臭废液观察口、泥法膜法厌氧池观察口、法兰铁密封不严,改用玻璃纤维密封严实。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对污水站所有异味点源进行了修补密闭,已全部完工

 

24

池州中瑞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周边异味明显。

对库内无组织异味较重的物料加塑料薄膜袋密封;增加一台管道引风机,加大危废库废气处理量。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月底

已对异味较重的残渣进行薄膜密封,增加一台风量每小时800立方的风机引风到处理设施。

 

25

安徽美致诚药业有限公司未定期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工作,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库房周边刺激性气味明显。

安徽美致诚药业有限公司未定期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工作,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库房周边刺激性气味明显。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1、已完成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报告,并按要求落实监测制度。
2、按要求设置了危废库导流沟和积液坑。
3、12桶物料已转移到危废库。

 

26

万维化工有限公司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长期数据异常。

1.增加VOC在线设备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进行在线设备调试、更换配件等工作及时报备。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1、值班人员每班必须对VOC设备进行巡查,发现异常立即汇报。
2、对第三方进行严格要求,落实第三方管理制度,异常维保情况及时跟管理部门报备。

 

27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烟囱冒黑烟。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除尘设施进行技术改造。
2.强化生产管理,督促车间稳定工艺条件和生产负荷,减少工况波动。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该公司已对除尘设施进行改造,增设一套布袋除尘,设备已安装。

 

28

东至经开区园区内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不规范,园区内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了远程控制软件(teamviewer),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园区内企业水、气自动监控设备由多家第三方公司运维,甚至一家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由多家公司运维,第三方运维公司水平参差不齐,造成管理混乱。

制定开发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加强对第三方运维机构的日常管理。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已制定开发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加强对运维机构的日常管理。

 

29

安徽贵航特钢有限公司钢渣中和利用上料口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

对钢渣中和利用上料口采取封闭措施。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该公司已完成了对钢渣中和上料口的封闭措施。

 

30

池州市鑫茂精细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点不规范。

对危废暂存点重新修建围堰,按规范要求处置厂区内的所有废油桶。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待转型转产。现已对危废暂存点重新修建了围堰,已按规范要求处置了厂区内的所有废油桶,库内已不再贮存危废。

 

31

池州恒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将废油与油桶分开记录并建立相关台帐;现场暂存的废油桶全部入库,并在网上平台登记。建立危废管理制度。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该公司已将废油与油桶分开记录并建立相关台帐;现场暂存的废油桶已全部入库,并在网上平台登记。厂区危废现已按规范要求管理。

 

32

安徽盖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原露天堆放的尾矿渣未清理干净。

清理干净露天堆放的部分尾矿渣,并对场地撒上草种复绿。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部分尾矿渣是前期该公司根据省环保厅挂牌督办要求进行整改清理时遗撒下的,现已全部清理干净,并对场地撒上草种复绿。

 

33

池州前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氨氮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污泥脱水间配套的脱气塔未按环评批复及验收要求运行。

1.委托第三方运维单位对出水氨氮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排查,进一步提高设备测值精准性。
2.将除臭设备与污泥低温干化处理一体化设备进行分离,使除臭设备单独运行。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1.该公司于2018年8月中旬发现出水氨氮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经多方排查确认是在线监测设备值在其检出限以下,因该问题主要监测设备性能造成的,目前第三方运维单位正在积极进行大量实验以提高设备测值精准性。
2.前期因污泥干化水平能达到环评要求的含水量为60%以下,所以未开启低温干化处理一体化设备(包含脱气塔)。现已将除臭设备与污泥低温干化处理一体化设备进行分离,使除臭设备可以单独运行。目前该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车间脱气塔已正常运行。

 

34

贵池区前江工业园区内临江路旁水沟水质较差,取水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浓度189mg/L。

园区临江路旁水沟实为地势低洼形成的洼地,经查在其附近无任何排污管道,也无污水管网接入。园区对该低洼处进行填土复绿。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园区临江路旁水沟实为地势低洼形成的洼地,经查在其附近无任何排污管道,也无污水管网接入。目前园区现已对该低洼处进行填土复绿。

 

35

安徽深威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喷砂车间未批先建,废气收集装置收尘效果差,粉尘直接外排,厂区及外部道路积尘严重。

责令该公司停产,重新报批环评,涉及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

江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公司已停产,已搬迁至外地。市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

 

36

安徽品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纺织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园区雨水管网。

规范废水收集,纺织废水全部收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江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公司甩干废水已全部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7

安徽诺豪鞋业有限公司涂胶工段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外排,2014年投产至今,从未更换过活性炭。

责令安徽诺豪鞋业有限公司定期更换活性炭,并开展自行监测。

江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已安排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公司废气排放情况未超标,公司制定自行监测计划。

 

38

安徽宏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危废库建设不规范,废发泡剂包装桶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规范建设危废库,废发泡剂桶纳入危废管理。

江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已规范建设危废库,将废发泡剂桶纳入危废管理。

 

39

安徽帅飞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库建设不规范。

规范建设危废库。

江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该公司已规范建设危废库

 

40

新赛德化工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不规范,原料废桶等随意堆在排污口旁,危废库建设不规范,应急池污泥未及时清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测数据异常,第三方运维管理不规范。

对厂区内的原料桶及油漆涂料桶进行分类收集后规范处置;对危废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封闭,窗户及时维修安装;及时清理应急池污泥;落实出水口在线监测的日常巡查与严格管理。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原料桶及油漆涂料桶进行分类收集后规范处置;危废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封闭,窗户已维修安装;已清理应急池污泥;已落实出水口在线监测的日常巡查与严格管理。

 

41

池州铜冠有色有限公司正在兴建原料库,未履行相关手续,铅制备车间的排气自动监控设备数据异常,未按照环评要求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依据《铅锌冶炼资源综合回收循环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要求,编制地下水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由于在线设备无法维修,重新更换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已编制地下水污染专项应急预案;更换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

 

42

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数据异常。

加强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加强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43

电子信息产业污水处理厂尚未验收,未制定应急预案。

编制电子信息产业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底

已编制电子信息产业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

 

44

安芯电子有限公司危废库不规范。

规范建设安芯电子有限公司危废库。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已规范建设安芯电子有限公司危废库。

 

45

升金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问题。贵池区范围内围网养殖尚未全部拆除。

拆除人工养殖设施,禁止养殖、捕捞。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

2018年底

人工养殖设施已拆除,禁止养殖捕捞。

 

46

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问题。贵池区和东至县渔民安置点问题整改进展不快。

搬迁渔民,拆除安置房。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

2018年底

保护区缓冲内渔民已搬迁,安置房已拆除。

 

47

升金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问题。贵池区高桥湖西北角区域有1家养鸡场,养殖2000余只肉鸡,无任何手续,已养殖多年。  

拆除养殖场房,恢复原状。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

2018年底

针对贵池区高桥湖西北角区域养鸡场已拆除关闭

 

48

贵池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3号)要求2018年4月20日前解除十八索水产养殖发包合同事宜,核心区内仍存在水产、畜禽养殖问题,十八索湖里仍在进行人工养鱼,湖面养殖1000多只鸭子;双丰圩湖面仍有养鱼设备。

1.解除发包合同;拆除围网等渔业人工养殖设施,停止人工养殖;2.加强监管和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

2018年底

1、已解除发包合同;
2、已拆除围网等渔业人工养殖设施,停止人工养殖;
3、加强监管和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49

十八索湖北岸设有小码头,有货车装卸养鱼饲料;天勤养殖场东边核心区水面人工设置圩埂,进行围网养鱼;双丰圩养殖场和天勤养殖场虽已拆除,但又分别进行葡萄种植和苗木种植。

1.解除合同,停止人工养殖;
2.拆除围网等渔业人工养殖设施;拆除养殖场房并复绿。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

2018年底

1、已解除合同,停止人工养殖;
2、已拆除围网等渔业人工养殖设施;
3、已拆除养殖场房并复绿。

 

50

东至县舜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佳禾矿业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矿山生态修复,导致进厂道路和厂区内地面大量积尘,扬尘污染严重。

1.对出入厂区的机械车辆进行除尘清洗,采取车厢蔽盖;
2.安排保洁员及时清理进厂道路和厂区的粘土和杂物,增加晒水车作业频次,做好降尘抑尘工作;3.修复进厂道路重新硬化,避免扬尘。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东至县舜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矿山生态修复已完成,佳禾矿业有限公司对内养护道路及外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进出车辆采取定点冲洗除尘设施,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冲洗清理。

 

51

青阳县龙力矿业有限公司,该矿山计划于2020年闭矿,未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厂区地面未完全硬化,地面积尘严重,部分物料未覆盖,生态修复效果较差。

厂区堆料场进行硬化,破碎加工区进行封闭处理;场地内建有多处喷淋设施,定时开启;物料已覆盖。继续加强监管,巩固整改成效。

青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底

1、完成厂区地面硬化;2、物料已按要求覆盖,并落实专人负责;3、完成排土场及靠帮台阶复绿,并要求矿山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治理”。

 

52

贵池区人民政府2016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划定畜禽禁限养区的通告》(贵政秘〔2016〕113号)划定了畜禽禁养区,不包括辖区内自然保护区。

贵池区人民政府2018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重新调整划定畜禽禁限养区的通告》(贵政秘[2018]187号),重新划定了畜禽禁限养区,已包括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2018年底

1、贵池区人民政府2018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重新调整划定畜禽禁限养区的通告》(贵政秘[2018]187号),重新划定了畜禽禁限养区,已包括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2、贵池区农委已于12月25日向市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销号(贵农字〔2018〕279号)。

 

53

贵池区境内青通河河口国控断面河堤旁,有养殖户建有羊舍,在河堤上放养800余只羊,影响青通河河口国控断面水质。

对贵池区境内青通河河口国控断面河堤旁羊舍进行拆迁关闭,禁止在河堤上放羊。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2018年底

截止12月25日,已按整改要求将所有羊只全部销售,羊舍全部拆迁,已全部整改到位。 贵池区农委已于12月25日向市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销号(贵农字〔2018〕279号)。

 

54

贵池区梅龙街道观前林西圩约100亩水域的周边共聚集有12家养鸭户,养殖数量达7万只,均无粪污处理设施及相关手续。

对处理贵池区梅龙街道观前林西圩的鸭舍予以拆迁关闭。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2018年底

截止12月25日,经贵池区农委与梅龙街道多次现场督办,观前圩居委会现场参与,林西圩19户畜禽养殖户(其中12户养鸭户,7户为其他畜禽养殖户)全部签订拆迁协议,所有存栏畜禽(含12户蛋鸭户存栏7万只蛋鸭)均已出售处理,并拆除全部畜禽舍(含12户蛋鸭舍)。贵池区农委已于12月25日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销号(贵农字〔2018〕279号)。

 

55

青阳县鑫缘养殖有限公司养殖1500余头猪,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未采取防渗措施,有粪污流入附近水塘。

1.章洪亮户配套建设发酵床。
2.要求陆青阳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未配套完成前禁止养殖。

青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底

陆青阳户已停止养殖;章洪亮户已配套建设发酵床。

 

56

市区碧桂园小区东侧湖里有养殖户投料养鱼,湖水水质差,出现恶臭和蓝藻现象。

督促碧桂园公司限期拆除水面投料机、增氧机等养殖设施设备。

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2018年底

1.目前水面投料机、增氧机等养殖设施设备全部拆除;
2.12月10日,鱼塘实际养鱼人组织捕捞设施设备进场;18日正式开始捕捞;25日放水后进行第二轮捕捞;
3.经现场实地查看,该鱼塘水质已明显改善。
4、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该鱼塘水质逐步提升。

 

57

池州市上报‘升金湖自然保护区内渔业围网已全部拆除’,但督察发现贵池区唐田镇沙山村董冲以西1.5公里湖面上围网养殖清除不彻底;上报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养殖场均已完成整改,但督察发现保护区核心区内仍有围网养鱼和畜禽养殖。

进一步对残余围网进行排查清理,加强巡护监管;解除租赁合同,停止人工养殖,并加强水面监管和巡查。

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

2018年底

已拆除残余围网,解除十八索租赁合同,停止人工养殖。

 

58

石台县土产公司商住楼一楼部分餐饮饭店仍在使用蜂窝煤作为燃料。

制定《石台县主城区散煤燃烧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散煤燃烧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取缔县城建成区内散煤制作销售点、经营户蜂窝煤炉,继续巩固城区“禁燃”工作成果。

石台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底

1.出台了《石台县禁燃区管理工作方案》,禁燃区内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
2.石台县主城区内无散煤制作点及销售点;2018年8月,主城区内5家燃煤燃烧点已取缔。
3.2018年12月,开展主城区散煤燃烧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收缴蜂窝煤炉300余个。

 

59

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异味逸散明显。

企业聘请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对全厂所有车间、烘房、污水站、罐区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彻底整改。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底

根据方案要求,已对车间、烘房、污水站、罐区进行相应的密闭及无组织收集及处理措施,目前管道、盖板及离心等设备已完成安装。

 

60

池州永济矿业有限公司开采区泥土剥离不规范;停采区生态恢复、植被复绿措施不到位;开采的矿石用车辆直接从台阶向下倾倒;矿区扬尘污染严重。

1.要求矿山企业对剥离物进行规整,对露采场自上而下进行修整,对停采区域进行分段分期进行整治;
2.要求企业落实防尘措施,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车辆的规范化使用。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底

1.矿山企业已对剥离物进行规整,对露采场自上而下进行修整,对停采区域进行分段分期进行整治;
2.企业已落实防尘措施,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车辆的规范化使用。

 

61

池州市金长城矿业有限公司部分区域未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矿山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针对现状存在的矿山地质问题,立即进行必要的勘查与设计,并适时开展植被复绿、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同时要求矿山企业持续做好后期养护和后期的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底

已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矿山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针对现状存在的矿山地质问题,进行必要的勘查与设计,并适时开展植被复绿、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持续做好后期养护和后期的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62

东至县325省道周边有大量非煤矿山,矿石运输导致325省道长期破损、反复维修,致使325省道及周边扬尘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1.增加洒水车辆洒水频次。
2.督促矿山企业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做到封闭覆盖运输,严禁运料洒落。
3.做好运输车辆冲洗、保洁,保持矿区路面环境卫生。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25省道路面大中修已完成并正常通车。洋湖镇已安排洒水车进行日常洒水抑尘。

 

63

贵池区墩上街道318国道周边有大量非煤矿山,矿石运输车辆夜间运输造成噪声污染和扬尘污染严重。

1.加快矿山企业监控系统的联网建设,督促落实运输车辆冲洗和覆盖等措施,确保不扬尘、不泼洒。
2.加大318国道墩上段的治超检查力度,增加夜间巡查频次和力度,逐步减少噪声污染。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底


1.已完成在产矿山企业科技治超监控子系统的联网建设,督促落实运输车辆冲洗和覆盖等措施。2.已加大318国道墩上段的治超检查力度,增加夜间巡查频次和力度,逐步减少噪声污染。

 

64

池州市万隆矿业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厂区内设置多个简易矿石破碎装置,露天堆放大量已破碎矿石待运,厂区及生产设备积尘严重。

1.矿区内共设三套破碎装置,对原升化碳酸钙企业的破碎装置在一星期内进行拆除,另外二套破碎装置在2019年3月底前进行拆除或完成封闭大棚建设,并满足环保要求。
2.露天堆放矿石立即进行覆盖,根据企业申请,在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如符合外运条件下,按照贵池区外运要求集中外运。
3.矿区生产设备进行清扫保洁,同时定期安排专人对各个设备进行清扫,以达到环保要求。
4.督促企业加快绿色矿山创建,在未通过创建验收前一律不得生产。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底

1.矿区内共设三套破碎装置,对原升化碳酸钙企业的破碎装置已在12月30日前进行拆除,另外二套破碎装置已完成封闭。
2.露天堆放矿石已全部清运。
3.矿区生产设备已进行清扫保洁,并定期安排专人对各个设备进行清扫。
4.绿色矿山创建已经市级验收。

 

65

贵池区318国道和牧之路交口处道路施工工地及周边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严重。

主要出入口已基本设置封闭围挡,局部破损围挡已进行更换;现场堆存土方已全部覆盖;施工单位安排专人专车按时对周边道路路面进行洒水降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底

主要出入口已基本封闭围挡已设置,局部破损围挡已进行更换;现场堆存土方已全部覆盖;施工单位安排专人专车按时对周边道路路面进行洒水降尘。

 

66

贵池区梅街镇峡川村大隔高口吴养猪场粪污清理不及时,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氧化塘未采取防渗措施,污染严重。

1.及时清理粪污;完善雨污分流设施。
2.氧化塘内的污水进行资源化利用,并对氧化塘采取防渗漏和加固措施。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底

1.该养殖场已关闭拆除,现场已复绿。

 

67

贵池区马衙街道牧之路以西三个社区(杨安、峡山、碧山)的畜禽养殖场(户)搬迁工作尚未完成,目前搬迁进展缓慢。

加快贵池区马衙街道牧之路以西三个社区(杨安、峡山、碧山)的畜禽养殖场(户)搬迁工作。

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底

该区域内共20个养殖场(户),截至目前已完成该区域内所有养殖场(户)搬迁拆除工作。
(已完成整改)

 

68

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已恢复生产,厂区部分易扬尘物料及裸露地面未覆盖,地面撒落的碎石未及时清理,无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和洒水抑尘等记录台账。

1.购买抑尘网对裸露地面及少量渣土等部分易扬尘物料进行覆盖;清理地面碎石。
2.建立洒水清扫抑尘记录台账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
3.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底

1.该公司已购买抑尘网对裸露地面及少量渣土等部分易扬尘物料进行覆盖;清理地面碎石。2.已建立洒水清扫抑尘记录台账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3.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69

青阳县双木榨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地面道路清扫不及时、地面道路有积尘,排土场生态修复效果不明显,冲洗车辆废水有直排现象。

厂区道路硬化,洒水车定时清理路面;排土场按要求进行降高复绿,堆土场两侧道路铺设草皮并种树;完善了三级沉淀池建设,确保冲洗站用水和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继续加强监管,巩固整改成效。

青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底

1、已完成道路硬化;2、对厂区周边、排土场等应进行生态修复区域进行了绿化;3、完成沉淀池改造升级,确保冲洗车辆废水不外排。

 

70

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

1.进一步理顺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2.进一步规范加强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建设。根据省统一部署,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优化环保部门机构设置,配强人员力量;加强环保监察执法队伍建设,调剂增加人员编制,配齐配足工作人员。
3.进一步规范加强辅助人员力量建设。加强与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补充市环保机构编外聘用人员。

市编办,江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编办

2019年6月底

1.印发“三定”规定。《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政府办公室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等的通知》(池办秘〔2019〕30号),明确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落实“垂改”工作。印发《关于调整划转县(区)生态环境机构行政编制的通知》(池编[2019]7号),做好生态环境机构垂直改革工作,设立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各县(区)原环境保护局上划由市直管理。
3.强化“队伍”建设。调剂增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编制15名,整合设立直属园区分局,强化园区执法监察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强编外聘用人员建设,结合退役士兵就业安置提供5名编外岗位。

 

71

各县区虽然都设置了空气自动监测站,但因未纳入中央和省大气目标考核,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大,在今年上半年市区空气质量实现“两降一升”的情况下,东至县PM2.5指标不降反升。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的监督考核机制,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市生态环境局,各级党委、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底

制定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修改完善《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细则》(试行),2018年各地均按要求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完成了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目标。2019年各地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均按时序进度推进,截至目前,港口码头扬尘整治完成80%、非煤矿山扬尘整治完成80%、工业物料堆场扬尘整治完成50%、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完成50%、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完成100%、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已完成年度任务的50%、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完成改造或淘汰50%、秸秆禁烧目前无卫星火点。2019年上半年,我市大气环境中PM2.5浓度平均值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PM10浓度平均值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6%;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5.6%,同比上升了0.2个百分点,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实现“两降一升”。

 

72

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全市各地秸秆禁烧宣传标语多,焚烧火点更多。

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要求,乡镇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严格落实责任,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市生态环境局,各级党委、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加强组织领导。以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为抓手,实行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乡镇和村组,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倒逼机制;2、强化禁烧监管。各地强化主体责任,明确执法主体,采取“人防+机防”结合模式,以建成的池州铁塔秸秆禁烧监控平台为抓手,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处罚力度;3、加大巡查力度。成立的市级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开展督查、通报;4、强化资金考核清算。卫星遥感及省级督查每发现一个焚烧火点,重点区域扣5%省奖补资金,非重点区域扣2%省奖补资金;市级巡查每发现一个焚烧火点扣1万元市奖补资金,每发现一个烧火粪现象扣1000元市奖补资金;5、严格考核问责。对于我市发生“第一把火”的乡镇(街道),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3

石台县未开展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

1.加快推进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
2.加强对备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

石台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底

1.已委托第三方对备用水源地选址调整进行评估,报省生态环境厅,已同意。
2.备用水源地管网建设已完成施工。

 

74

青阳县陵阳镇梅山村崔松友养殖户,养猪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

完成沼气池和化粪池建设。

青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2018年底

该养殖场已完成2个沼气池 (80m3)及1个化粪池(120m3)建设。

 

75

东至县014县道扬尘污染极其严重,河西大道向北延伸工程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

加大施工路面洒水频次;加强公路保洁;加强车辆运输管理。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14县道已完成道路修复,并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河西大道向北延伸工程建设完毕。

 

76

全市非煤矿山开采点多面广,且多以出售原料为主,深加工产业薄弱。

1.将全市生产矿山控制在50家左右。2.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制定《池州市加快矿产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3.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制定《池州市矿产品加工企业绿色厂区创建管理办法》,明确矿产品加工企业现场管理规程、厂区粉尘排放标准等要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党委、政府,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6月底

按照年初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池州市绿色矿山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公开方式确定了第三方评价机构。制定了池州市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开展绿色矿山评价工作。印发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加快矿业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印发了《池州市非金属矿产品加工行业绿色工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77

平天湖东边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餐饮农家乐,日常经营活动对平天湖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对二级保护区内餐饮进行摸底,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底

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对平天湖湖区周边的餐饮服务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共排查14家涉及餐饮服务企业,经现场进一步核查甄别,平天湖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周边存在问题企业共8家。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积极配合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5月17日对存在问题的商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针对平天湖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周边存在问题的8家餐饮企业我区制定了《平天湖二级水源地保护区餐饮企业关停搬迁补偿方案》,同时进行了大量动员及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目前8家餐饮企业已全部签订关停搬迁协议停止营业。同时平天湖风景区建立了巡查长效机制,组织人员常态化的对平天湖整个湖区进行巡查,继续加大湖区环境保护工作,严防环境污染行为,确保平天湖环境良好。

 

78

贵池区牌楼镇神山村神山水泥用灰盐矿,夜间施工、生产和车辆运输造成噪音和扬尘污染严重。

1.对场内外道路进行不间断清扫、养护及洒水降尘。
2.加快生产区道路和采场开拓道路建设,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3.对爆堆挖运前采取雾炮洒水,减少挖运作业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4.继续优化爆破技术。减少单孔药量、增加堵塞长度、增加段位数量,以松动爆破为立足点,减小爆破振动。
5.调整工程车辆运输时间,即从原来的6:00至18:00调整为7:00至17:00。加强夜间运输管控,原则上夜间禁止运输,若夜间偶有设备、材料进场,要求运送车辆严禁鸣笛、低速行驶,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底


一是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①长九公司已立即增加洒水车辆,由原来的2台增加至3台,专职道路清扫人员由原来的3人增加至6人,非雨天对场内外道路进行不间断清扫、养护及洒水降尘,最大限度满足当地村民要求;②加快系统沥青混凝土路面和采场开拓道路混凝土路面施工工作,减少系统施工道路和采场开拓道路扬尘工作;③除持续加强承接货物外运的车辆环保管理外,立即要求场内运输的车辆亦加装环保盖。
二是进一步加强爆破管理。①继续优化爆破技术。减少单孔药量、增加堵塞长度、增加段位数量,以松动爆破为立足点,减小爆破振动;②减少爆破扬尘。对爆堆挖运前采取雾炮洒水,减少挖运作业过程中的扬尘。
三是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①控制施工车辆外出。项目施工车辆除维修外,一律不准外出,特别是不允许晚间9:00后外出,尽量减少工程车辆对周边居民的影响;②调整工程车辆运输时间,即从原来的6:00至18:00调整为7:00至17:00,原则上夜间禁止运输,若夜间偶有设备、材料进场,则要求运送车辆经过周边村庄时严禁鸣笛、低速行驶,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四是进一步加快道路建设。加快长九大道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制定完成后,即向当地政府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手续齐全后,立即组织施工。
目前整改落实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将持续跟进长九公司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企业真改、实改、改到位。

 

79

长江沿岸5公里以内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突出。

1.开展工业园区及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情况的大检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完善“一园一档”“一厂一档”。
2.对检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落实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底

 1、完成排查长江干流沿岸15公里范围“散乱污”企业104家,其中长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散乱污”企业28家,完成整治27家。2、开展工业园区大排查,完成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排查156家企业,发现环境问题企业99家,对12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发出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

 

80

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1.进一步开展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和整改工作。
2.加快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整改销号。

市林业局,各级党委、政府

市林业局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相关乡镇政府,在升金湖开展地毯式问题排查和执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交办,并建立了台账。 2、制定了《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市、县区共投入资金4亿多元,完成升金湖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

 

81

东至县尧渡老河旁还有少量雨污混合排口。

进一步排查东至县主城区管网,对排查出的错节管网进行工程修复;东至县主城区实现雨污分流。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底

已完成圣德桥西面排水口、林家咀城中村污水直排口、至德桥第一第二、至德桥北排水口、田园新村、齿轮厂、孝义河等截污纳管,通过上述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雨污排口直排尧渡老河问题。

 

82

贵池区墩上街道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将墩上街道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纳入贵池区生活污水综合整治PPP项目,进一步完善镇区污水管网,将生活污水统一纳管集中处理。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底

墩上街道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纳入贵池区生活污水综合整治PPP项目,目前墩上街道污水处理工程已全面完工,完成预验收,正在试运营阶段。

 

83

畜禽养殖问题严重。

1. 调整划定禁养区,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
2. 对养殖污染严重的养殖场采取积极整改措施,整改后,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将采取关闭或搬迁。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党委、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底

制定出台《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了禁养区划定,调整后新发现禁养区养殖场共147家,已关闭142家。1-5公里养殖场118家,已完成整改103家(其中包括关闭18家,拆迁2家)。

 

84

鼎街部分餐饮饭店存在油烟净化设施长期未清洗、堵塞严重的问题,油烟处理效果差,少数餐饮饭店油烟净化设施未开启。百尚置业小区、学府雅筑小区等地餐饮油烟问题,群众在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期间均反复投诉反映,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贵池区兴佳小区内部分餐饮饭店仍在使用蜂窝煤作为燃料。

1.鼎街: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区环保局对鼎街餐饮饭店逐户上门宣传,提升经营户的环保意识。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设施使用情况日常检查频次,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督促店主及时清洗油烟净化器,定期查看油烟化器是否清洗以及清洗台账记录情况。三是建设专用的公共油烟排放通道,督促鼎街产权方安徽徽商(池州)有限公司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解决鼎街油烟扰民问题。
2.百尚置业小区、学府雅筑小区:一是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各餐饮单位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同时建立清洗台账。二是小区物业定期对下水道进行疏通。三是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对百尚置业小区、学府雅筑小区餐饮单位的日常管理,建立常态化机制,确保无油烟超标排放。
3.兴佳小区:一是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贵池区秋浦街道开展集中整治,依法取缔兴佳小区36家经营户蜂窝煤炉。二是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贵池区秋浦街道加强巡查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严禁问题反复反弹。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底

1.2019年7月23日,鼎街16家餐饮经营户己全部将厨房油烟管道接入专用油烟排放管道,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贵池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鼎街餐饮油烟实施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鼎街餐饮油烟排放均在正常范围。
2.对鼎街经营户和消费者开展文明就餐宣传引导,要求经营户规范经营,消费者文明就餐消费。另外,对鼎街两个入口设置活动式的隔离桩,禁止非特种机动车驶入鼎街内,同时安排路段管理人员,加强车辆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经过近段时间的管理,噪声问题得到有效改观。贵池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鼎街社会噪声实施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鼎街社会噪声在正常值范围内。
3.区城管局、清风街道、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共同督促徽商集团池州分公司和合肥日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积极落实主体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和经费投入,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4.鼎街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能做到日产日清。

 

85

污染防治合力还未完全形成。

1.严格落实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级党委、政府

市委、市政府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严格执行《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坚持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业务的必须管治污。对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形的,依规实行终身追责,对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职务。

 

2.出台《池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投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级党委、政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底

已制定《池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投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建立平天湖风景区统筹领导协调机制,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委、市政府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平天湖风景区已与市人大常委会对接,参与起草《池中市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通过立法建立统筹协调领导机制,多部门联合监管,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具体负责日常执法、监督与管理工作。

86

安徽竹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密闭效果差,生产车间及破碎工段积尘严重,部分易扬尘物料未覆盖,尚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1.完成生产加工区和堆料场大棚建设,采取封闭式生产;
2.对矿山裸露地表实施覆盖并绿化,矿区、加工区道路及场地实施硬化;
3.完善生产加工各环节的产污点控尘降尘措施;加大运输道路清扫和洒水频次;
4.完成厂区雨水、污水收集及水土保持系统建设;
5.完成环保、水保“三同时”验收。

石台县委、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底

该矿山已完成生产加工区和堆料场大棚全封闭式建设,采用钢结构彩钢瓦对堆料场大棚进行封闭,封装面积7300m2;对矿山裸露地表实施绿化,对工业场地可绿化区域已播撒草籽、种植草坪、树苗,绿化面积约11300m2,开采区裸露的山体用迷彩网遮挡,面积20000多m2;进出道路及场地实施硬化;破碎生产线收尘控尘设施已安装到位,安装一组源头自控系统,新增了一套环保型除尘设备并安装了多个喷淋设施,改建一套车辆冲洗装置;完善雨水、生产废水收集,实施沉淀循环利用。

 

87

在非煤矿山开采问题上,注重矿山开采带来的税收效益,未能充分考虑生态破坏和恢复治理的问题。

开展“铁腕治矿”行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编制《池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出台《依法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加快矿业经济转型发展若干规定》,着力推动矿业经济转型升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级党委、政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底

1.出台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加快矿业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矿产品生产与运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方案》。
2.深入开展矿山综合整治,关闭一批“小、散、乱”矿山,优化产业布局;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88

青阳县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部分区域未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委托市级评估长龙山未处置资源量,并同意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治理设计书》设计要求开展治理工作。

青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底

长龙山矿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对西北侧进行边坡靠帮整形、覆土,委托绿化公司对台阶进行了挂网喷浆、复绿(喷浆面积15000平方米,播撒草籽1250公斤),投入治理费用120万元。治理工程已完工。

 

89

池州市未能统筹规划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城市各功能区之间相互影响,导致矛盾比较突出。

优化完善相关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底

池州市组织编制了生态网络规划,绿道网建设规划,东部新城(三个园区)协同方案,滨江片区生态修复方案,平天湖西部生态修复工程方案等,充分考虑了各功能组团之间的协同关系,确保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关系。

 

90

贵池区牛头山镇区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直接外排。

将牛头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纳入贵池区生活污水综合整治PPP项目,进一步完善镇区污水管网,将生活污水统一接入前江污水处理厂。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底

牛头镇生活污水治理已纳入2019年贵池区生活污水综合整治PPP项目,目前牛头山镇污水处理工程已全面完工,主要工程量12KM主干管,新建405座化粪池。

 

91

青阳县污水处理厂、新河镇污水处理厂和木镇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普遍偏低。

1.青阳县污水处理厂委托中冶华天对县城区范围内雨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增量”和“减量”的理念,以增加污水收集范围,改造雨污合流管道,维修漏损污水管道,增加污水收集量,减少雨水、河水和地下水渗漏进污水管道,提高进场污水浓度。
2.新河镇污水处理厂委托安徽锦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污水主支管网源头进水浓度进行COD检测,对检测结果有针对性的分析浓度偏低的原因。对排查的胜华混凝土公司的化粪池进雨水的情况进行修复;将郑宏物资东侧下游一处渗入到污水管网的地下水纳入到雨水管网,避免地下水渗入污水管网;对埃美柯南侧一处管网进行防渗漏维修;对318国道北线主管网排查到的一处地下管网破损进行修复;督促雨污分流不完善的部分企业尽快落实整改。
3.木镇镇污水处理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业技术队伍,采取分段抽取水样分析等技术手段,对所有污水收集主支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检测,进一步精准诊断问题、精准定位问题。对木镇镇政府办公区、东华东超市、北河路小区、菜市场北侧小区、公租房区域实施污水管网改造,对园区未实行雨污分流的企业,实施截管并督促企业加快内部厂区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将污水接入污水管网。

青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底

青阳县污水处理厂、新河镇污水处理厂、木镇镇污水处理厂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青阳县污水处理厂11月份,进水COD日均值达到100mg/L,进水氨氮日均值达到8.52mg/L;新河镇污水处理厂11月份,进水COD日均值达到107mg/L,进水氨氮日均值达到25.6mg/L;木镇镇污水处理厂11月份,进水COD日均值达到84.3mg/L,进水氨氮日均值达到34.4mg/L。

 

92

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少、进水浓度低,化学需氧量、氨氮自动监控设备监测数据异常。

核查进水量和进水水质,确保按设计规模运行,加强在线监测设备维护,必要时及时更换在线监测设备。

江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底

1.实施江南产业集中区一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范整治一线公共部分污水、雨水分流系统,加强对市政管网的维护管理,及时修复了市政管网淤堵及渗漏点。2.要求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系统维护、校准,加强日常巡检管理,并责令第三方运维单位对该批设备进行无故障运行运转并出具运行报告,对该批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比对检测并出具比对合格报告。

 

93

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速度不快。

1.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聚焦“三重一创”建设,推进省级半导体基地建设,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扎实开展项目建设,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加快市级基地建设步伐,力争打造县区产业创新升级新高地,再培育一批重大工程、重大专项。2.开展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市发展改革委,各级党委、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底

深入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制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省级半导体基地新三年建设规划,修订完善“三重一创”支持政策,积极培育绿色建材、高端储能、智能传感器、新型催化剂等一批龙头企业主导的省级重大工程和专项。预计全年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6亿元以上,文香信息教育装备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青上智能年产100台数控加工中心及1000台数控机床系列产品等61个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微泰导航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柯力电气年增产100万只物联网传感器及配套产品等34个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竣工投产。预计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30%,增速领跑全省,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超过30%。

 

94

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不彻底

1.全面梳理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对已完成整改的,由相关市直单位组织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重新纳入整改任务清单;对超期未完成整改的,督促责任主体加快整改进度。
2.加强对督察组转办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要求所有问题见底清零,改到底、改到位。
3.加强整改档案资料管理,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档案”、“一个信访件一套档案”。

市生态环境局,各级党委、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全面梳理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对已完成整改的,由相关市直单位组织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重新纳入整改任务清单;对超期未完成整改的,督促责任主体加快整改进度。2.加强整改档案资料管理,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档案”、“一个信访件一套档案

 

95

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问题突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不到位;部分河流(青通河流域)受到污染;备用水源地保护存在短板。

1.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改造,彻底解决进水浓度低、收水量少等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各级党委、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底

加大园区污水管网检修力度,对池州5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清溪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青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已完工并验收。石台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水调试。东至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主体工程正在建设。

 

2.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3.建立黑臭水体治理和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效果稳定不反弹。协调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大力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治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级党委、政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底

2018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9.5公里。基本消除富阳河水体黑臭,正在实施富阳河生态治理工程并建立黑臭水体治理和管护长效机制。

5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青通河河长制工作体系,加强青通河管理保护。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各级党委、政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底

青通河流域共设立县级河湖长5名,乡镇级河湖长27名,村级河湖长67名。各级河湖长牵头巡河巡湖,解决河湖管护突出问题40余起;开展“三清五水”、“生态区域违法建设”、“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切实落实青通河管理保护工作。

96

东至经济开发区一些企业厂区生产车间、露天堆放的废弃生产设备、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库、物料仓库等和园区河沟周边雨水收集池等处异味依然明显;部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设备显示有超标和异常数据;少数企业仍在使用属于淘汰的燃煤小锅炉。

1.东至县加强企业厂区、生产车间现场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措施。
2.加强自动监测设施运维管理,规范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应用。                                  3.东至县开发区内现有的6台燃煤导热油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底

企业每年开展2次无组织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及时发现存在泄漏现象的组件,并进行修复或替换,进而实现降低VOC排放。园区共有29家企业36个生产车间排气筒涉及VOC排放,目前均已安装VOC(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无线传输到开发区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并专门开发了手机APP,做到排放实时监控和超标自动报警、及时响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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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

1.将中街、老街流入城西截洪沟内的部分污水接入秋浦一级提升泵站,通过一级提升泵站送入县污水处理厂;将同心屠宰场、润洁洗涤厂、护航商贸、成龙木业、日新茶厂等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并入污水干管网,接入县污水处理厂;将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规范处理后的出水统一收集,接入县污水处理厂。
2.编制伏虎河以西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实施方案,列入2018年建设任务,将伏虎河以西污水接入县污水处理厂。
3.实施城乡污水厂网一体PPP项目,将县城污水处理厂COD偏低问题纳入城乡污水厂网一体PPP项目中统一实施,加强污水管网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污水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石台县委、县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底

1、同心污水管网工程已全部完成。
2、城西伏虎河污水工程(纳入石台县城乡污水厂网一体PPP项目)已全部完成。
3、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纳入石台县城乡污水厂网一体PPP项目)。老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已完成管道铺设4919.6米,检查井181座,其中牯牛降北路及曙光路已完成管道铺设1412米,检查井55座;人民南路已完成管道铺设240米,检查井12座;人民北路已完成管道铺设195.4米,检查井12座;仙寓路已完成管道铺设634米,检查井29座;和平北路已完成管道铺设429米,检查井25座;黎明路已完成管道铺设585.1米,检查井35座;黎明东路已完成管道铺设479.9米,检查井21座;蓬莱路已完成管道铺设732.8米,检查井34座;滨河路已完成管道铺设211.4米,检查井13座;已开挖路面已基本恢复。已完成该工程工程量的75%。

 

98

东至县大渡口镇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少、进水浓度低,周边有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排入忠字沟,导致水质恶化为劣V类。

1.东至县开展建成污水主管网及支管网覆盖小区、企业雨污分流检测与修复。
2.对大渡口镇政府驻地、学校、水产品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域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对建设街等老街道开展雨污分流改造。
3.建设大渡口镇老镇区生活污水管网。新康花园一期铺设污水管网,将该区域生活污水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新镇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杨树路南端1.48公里污水管网。                                4.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污水处理设施。
5. 对忠字沟淤泥进行清理。

东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底

1、完成了忠字沟长6.85Km沟内垃圾、淤泥的清理及两侧破损区域护坡建设;2、对27公里主干管网进行了检修维护,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升金湖路西段、陶公路北段淤塞、修复工程量进行了核算;3#泵站前塌陷点位已完成修复;城区两处错接的雨水篦子已完成修复;杨树路一体化泵站沉井已完成底部浇筑;水产品市场、渡口中学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工程已施工完成;新康花园小区一期污水管网已建成污水纳管处理。

 

99

贵池区004县道、005县道周边的大量已关闭、停业的非煤矿山未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1.出台《池州市贵池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5年)》,编制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将各县道周边的非煤矿山列入到首期治理对象。
2.将针对督查涉及到的问题矿山,展开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落实各矿治理责任主体,分类分期实施,及时启动。在2020前,完成对关闭矿山的治理,并督促生产矿山严格落实批准的矿山综合治理方案(二合一方案)确定的各年度治理任务,切实做好“跟进式”治理工作。

贵池区委、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底


004县道已关闭矿山:贵池区翠丰采石场自然复绿已于2018年通过省“三线三边”验收销号。牌楼济公采石场由长九公司负责开展生态修复,已编制初步治理方案。唐田乌山、亚源石灰石矿已完成治理,并已通过区级初步验收。生产矿山:池州市创伟矿业有限公司读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已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待验收。

005县道可视范围内矿山的梅街安子山硫铁矿废石堆已找平、挖坑、填土并种植树苗。安子山铜多金属矿已编制矿山修复整改方案,目前对基建2号主井进行了工业场地硬化并加装钢结构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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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环境问题比较突出。

1.对已通过“绿色矿山”创建的矿山,实施“回头看”行动;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取消其“绿色矿山”称呼。
2.对部分延期关闭生产矿山,逐一督促其做好矿山扬尘等环保措施落实工作。
3.持续推进“铁腕治矿”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对环境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县区政府实施关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级党委、政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底

建立了第三方机构评价机制,开展绿色矿第三方机构评价工作,44家矿山通过评价,经公示无异议后,已授予“市级绿色矿山”称号,其中,6家矿山入选自然资源部绿色矿山名录库,取消了4家矿山绿色矿山称号。关闭5家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