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池州市2017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日期:2017-05-05 00:00  点击次数:

各县区、管委会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深入推进池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行动实施,按照省厅《关于公布安徽省2017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环函〔2017〕445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池州市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就2013年来清洁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是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节能降耗,促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有效手段,也是国家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中重要工作任务。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重要意义,联合级经信部门,加强督导,大力推进我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快推进我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列入名单的重点企业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与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将合同送市环保局及所在地环保局备案;自名单公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工作;自名单公布之日起2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的规定,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三、各地对2013年以来省厅公布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进行梳理,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

附件:池州市2017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池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日


附件:

池州市2017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县区

1

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

贵池区

2

青阳县蓉城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

青阳县

3

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城东污水处理厂)

贵池区

4

东至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

东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