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环函〔2018〕244号 池州市环保局关于对月亮湖水质恶化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监察支队 发布日期:2018-07-27 00:00  点击次数:

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

近期,有群众反映平天湖辖区观赏用湖泊月亮湖用于人工养鱼,导致水质下降水质恶化的问题。我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核实,明确月亮湖依规划用作观赏性湖泊,但被用作人工饲养鱼,周围呈现恶臭味,且湖边已出现蓝藻。经市环境监测站对该水域进行水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为47mg/L、总磷为0.41mg/L,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V类标准,水质呈劣V类。

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对月亮湖水质恶化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在挂牌督办期间,请按照督办要求(见附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违法问题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每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限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事项。同时,每月将案件进展情况在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在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附相关材料)报送市环保局。该环境违法案件整改完成经你管委会预验收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报送我局,并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人:李进

联系电话:0566-2037080

附件:月亮湖水质恶化环境问题及督办要求

池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8日


附件

月亮湖水质恶化环境问题及督办要求

环境问题:月亮湖依规划用作观赏性湖泊,实际被用作人工饲养鱼,导致水质恶化,周围呈现恶臭味,且湖边已出现蓝藻。

督办要求:

1.请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尽快约谈月亮湖养鱼负责人,针对水质恶化等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好水质提升改善工作。

2.追根溯源,把此次的违规租赁月亮湖养鱼的始末调查清楚,形成报告上报市环保局。

3.停止月亮湖人工养殖行为,拆除投料机等人工养殖相关设备,加强周边区域的环境巡查和监管,严禁餐饮废水及其它生活污水排入月亮湖。

4.请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月亮湖水质呈劣V类的情况,同有关部门商请,月亮湖纳入黑臭水体整治范畴,参照《池州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统筹建设海绵城市解决月亮湖水质恶化及蓝藻问题。

督办期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